• 005254659/2021-00007
  • 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
  • 规划计划
  • 2021-01-13
  • 2021-01-13
绿东村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豫安委〔2020〕7号)、《郑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郑安委〔2020〕9号)和《中原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原安委〔2020〕2号)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责任担当、紧盯目标任务、狠抓推进落实,以超常规的标准、超常规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抓严抓实抓细,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确保我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我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每年初(区两会后)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每季度集中安排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街道和相关单位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集中组织宣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活动,结合每年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1.街道安监办搜集整理近三年来全市、区各领域内安全生产事故和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汲取“7·19”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印制警示教育资料,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红线意识。2.每季度,街道安委会组织成员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单位)组织全体职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3.每年度,各负有监管职责的科室要结合实际印制一批警示教育相关资料,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街道主要负责人每年与班子成员谈心,重点谈如何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班子成员每半年与分管科室和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谈心,各科室和社区(村)负责人与本部门班子成员谈心,重点谈如何落实部门“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有关科室负责人每季度与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谈心,重点谈如何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与全体职工谈心,重点谈如何将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位员工。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原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2020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导、约谈、考核奖励、重点管理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有关科室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0年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线上线下的智能化信息平台、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的“五有”标准,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成、其他企业基本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四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经济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物业管理办公室、城建科、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等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对标《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逐项对表交账;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个开展专项检查; 2021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三是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二期建设,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和高危工艺装置)全部在线监测监控。四是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动态监管视线。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六是完善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辖区内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经济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综合执法办公室等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2年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商场市场、批发市场、人员仓储混合居住等“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冷冻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和校外培训机构、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及乡村火灾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加强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电力等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建立联合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加强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缺口,推动提质升级。六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文明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环境攻坚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城建科、经济管理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62号)有关要求,配合上级强力整治道路客运领域安全隐患。二是2020年年底前配合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业务。三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配合上级完成26万公里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配合上级加强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铁路道口、公路隧道以及其他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配合上级加快临水、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四是配合上级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严查运输车辆超速、超限和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运营情况;配合上级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五是配合上级加强国省道、工业园区、厂区外道路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常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与普通车辆混杂聚集、有易燃易爆风险等路段区域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情况,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加强监管。六是配合上级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管理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身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七是配合上级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城管科牵头,综治办、经管办、社事办、文明办、安监办、综合执法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交通运输(铁路沿线、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二是配合上级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三是配合上级加强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水上交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各类冒险航行和非法水上经营活动。四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五是配合上级强化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船舶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水上应急能力。(城管科牵头,社事办、经管办、物管办、城建科、安监办、综合执法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目标,着力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三是全面排查整治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私搭乱建的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四是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排查治理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热、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城市轨道交通、地下暗挖工程、地下管网施工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五是配合上级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上级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六是指导辖区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专项治理,严格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七是加强自建房等安全监管。(城建科(建筑领域)、城管科(城市管理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物管办(房屋安全领域)牵头,经管办、文明办、综治办、安监办、综合执法办公室、社事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和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配合上级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环境攻坚办牵头,经管办、综治办、物管办、城建科、城管科、社事办、安监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9月)。制定印发绿东村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安排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各社区(村)、各有关科室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深入分析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结合街道总体方案中安全生产整治重点,围绕辖区和本行业工作实际,细化排查整治方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检查验收(2022年9—10月)。街道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各社区(村)、各有关科室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主要采取查阅资料、抽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整改情况等。
(五)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1.结合各社区(村)、各有关科室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辖区推广。总结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2.街道安委会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提请办事处审议后,表彰通报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安委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街道安委会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各社区(村)、各有关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将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整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切实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班子成员绩效考核。按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街道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计划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社区(村)、有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做好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社区(村)、有关科室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落实“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分包联系责任,按照各班子成员分包社区(村)的要求落实好分包责任。所有重点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由所在社区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共同分包联系负责。其他企业由街道明确分包联系责任人,实现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分包联系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期间,各社区(村)、各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细化实施方案。
(二)强化管控措施。对各社区(村)、各有关科室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责任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要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区域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要坚持重患必停,落实上级部门重大隐患集中交办、挂牌督办,严防漏管失控。对长期停产停工企业和已关闭取缔的小作坊,要结合网格化管理,全面加大巡查排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复工复产和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加强“黑名单”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修改完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中原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积极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配合上级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四)优化监管模式。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严格责任追究。街道安委会要加强对各社区(村)及有关科室落实情况的监督,各社区(村)、各有关科室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室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