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受理——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对——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后予以审批——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