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政务公开
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具有本辖区户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省政府制定的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差别、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和照料护理需求等因素,确定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三档制定,分别按不低于当年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和60%确定。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
户籍所在地社区
户籍所在地办事处:55906690 ;三棉东社区: 55906181;三棉西社区:67955819;四棉东社区:60338250;四棉西社区:60338251;五棉北社区:60338252;五棉南社区:60338253;方圆经纬社区:55610582;锦绣城社区:55906717;天汇北社区:55073011;天汇南社区:17203850853;瀚苑社区:55370337;朱屯村委会:67523751

1.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受理——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对——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后予以审批——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