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局工作人员均有按照规定,参加日常值班(包括节假日)的义务。
二、全天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有一名带班领导。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空岗,因故替岗者可相互协商后报局办公室及带班领导。
四、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不得用电话闲聊,保证联络畅通。
五、做好电话记录、来访接待,处置各类情况,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敬业意识。接电、接待如遇不了解或不清楚的问题,应向来电、来访人员说明情况,并在确认后向来电、来访人员回复。
七、按时交接班。人员到岗后值班人员方可离去,并做好交接手续。
八、值班人员若出现漏岗、断岗、脱岗现象,要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九、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应打扫值班室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