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3874191/2015-00029
  • 郑州市中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综合,政务
  • 2015-12-19
  • 2015-12-19
局机关党组织党内监督制度

    一、机关党组织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是: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处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党组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揭露和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五)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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