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6932/2018-00018
  • 中原区房产管理局
  • 机关事务
  • 2018-07-09
  • 2018-07-10
  • 2018-07-10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

我局肩负着直管公房、全区房屋安全的管理和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指导等工作,都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的安全稳定,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多发势头,扎实做好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原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原政办明电〔2018〕3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局工作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市内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全面加强综合督导督查,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努力实现我局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经研究,成立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智 

副  组  长:聂玉玲  闫增臣  闫丙杰  高  瑞  冉松彩

崔  斌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局房屋安全管理科负责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

三、范围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的范围是以直管公房、全区房屋安全、物业管理等方面为重点。

(一)大检查内容

机关层面: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监管执法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开展督导督查情况,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行业层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二)大执法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对有关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情况。

(三)大督查内容

督查工作由平时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平时督查由局属相关科室根据安全生产状况自行安排督查内容;重点督查由局房屋安全管理科根据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和阶段性重要工作任务确定具体督查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工作或重点任务安排部署、推进落实、取得成效等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四、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此次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局长对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系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责任。

局属科室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工作范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

(一)直管公房安全生产检查(责任科室:管理科  房管所;负责人:宋广瑞  姜圣岱)

1、对我局直管公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要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以及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排查。汛前要严密组织对辖区内的直管公房进行排查。

2、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直管公房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

(二)局办公楼排查(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刘晶钰)

1、对局办公区域各类消防设施、设备,以及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状况进行排查,确保正常使用,进出通畅。

2、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等安全教育,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提高安全防患意识,必要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疏散逃生演练。

3、服务大厅电子屏要经常播放安全警示语、安全小知识,做到警钟长鸣。

(三)老旧房屋排查(责任科室:房屋安全管理科;责任人:罗建平)

1、对全区依法建成的老旧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周密细致排查,要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以及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排查。

2、切实抓好年度房屋安全普查和汛前老旧危房排查工作,切实摸清所在辖区的老旧危房家底,对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要建立工作台账。对于老旧房屋,房屋安全管理科督促指导各办事处要根据危旧房屋总量和分布情况,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和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有计划地进行修缮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3、对鉴定为C、D及存在严重房屋安全的老旧危房要向房屋所有权人和单位下发书面《房屋安全隐患告知书》,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和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物管小区排查(责任科室:物业科;责任人:时红建)

1、对物业管理小区防火、防盗、防坠、电动车等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积极支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完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积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及时发送安全宣传材料,提高小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建成安全文明小区。

2、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并做好跟踪督查问效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排查整改情况要记录在案。

五、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即日起至6月底)

1、各相关科室要结合根据本方案的工作要求,明确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2、各相关科室要按照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

3、各相关科室所分管的行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7月至10月)

1、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建立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局房屋安全管理科按照区政府、市局统一部署,拟于10月下旬开始持续对相关科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相关科室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于10月16日前报局房屋安全管理科。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11月至12月)

1、各相关科室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要突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2、局房屋安全管理科将于11月份组织对各相关单位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各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各相关科室于12月20日前将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总结报告报送局房屋安全管理科。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相关科室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各相关科室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各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的检查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重点督查和定期不定期随机督查,促进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深入开展。

(四)落实责任,强化追究

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责任制,推动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或不到位等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安全生产事前提醒、事前问责。对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中发现的懒政怠政不作为的领导干部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执纪问责。

(五)加强调度,畅通信息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期间,各相关科室要确定一名人员作为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活动联系人,名单报送局房屋安全管理科。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期间,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总结报送本科室工作动态、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等工作信息。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并于每月25日之前,报送局房屋安全管理科。局房屋安全管理科将对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开展情况定期向区政府安委办报告,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全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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