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6932/2018-00019
  • 中原区房产管理局
  • 机关事务
  • 2018-05-03
  • 2018-05-04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办公用房、 公务用车专项 治理的工作方案》 的通知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文[2018]41号)和《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认真抓好市委、区委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重申纪律要求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

明纪律和规矩,治理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1、严禁超标配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不得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方式弄虚作假。

2、严禁违规租用。不得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事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不得未经批准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

3、严禁豪华装修。不得豪华装修办公用房;不得使用公款购买花卉绿植等装点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严禁长期占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调离或者退休的,所在单位应当在办理调离或退休手续后1个月内收回其办公用房。

(二)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1、严禁违反规定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管理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将执法执勤等公务用车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

3、严禁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不得为非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

4、严禁以任何方式使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各单位要定期通报租车情况。

二、全面自查自纠

(一)全面自查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5月6日前开展自查自纠,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置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自查,对每一间办公用房都要逐一清理核实,统计整理今年以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查找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立行立改

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在5月20日前整改到位。要按照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边查边改。对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迅速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严防造成新的浪费。公务用车方面应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派车单制度,确保一车一油卡,不得公车私用;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办公用车的,必须如实上报专项治理工作组。对工作进度迟缓、敷衍应付以及弄虚作假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认真总结分析清理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推进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准确填报。各科室要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如实填报相关表格,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要掌握好政策,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可靠。

(二)认真整改,规范管理。要通过此次清理,切实摸清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现状,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要健全完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确保用房、用车符合政策,管理规范有序。

(三)严明纪律,强化督办。要认真对待此次清理工作,要把清理工作和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严明纪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禁走过场。

为确保此项活动不走过场,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

组  长:李文智   

副组长:聂玉玲    闫增臣    闫丙杰    高  瑞   

        冉松彩    崔  斌 

成  员:刘晶钰    王鹏飞    张修强    陈俊杰   

        宋广瑞    罗建平    朱利利    时红建   

        李慧芳    张固鑫    姜圣岱    刘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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