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节约型社会建设相关要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机关办公实际,借鉴成功经验,采取相关措施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一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电梯宣传栏、机关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微博、飞信等宣传媒介、营造宣传氛围、提高节约意识;二是加快设施改造,对机关大院及各办公区加装节水感应器、彻底清理上下水管网、对加压供水设备安装定时定量开关等,从技术环节杜绝水资源浪费;三是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原区机关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中原区节水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同时在局内部制定完善了《水电维修岗位责任制》、《物业保障考核办法》、《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等规章,确保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一系列措施,节水工作成效明显、成绩斐然,我局被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授予“省级节约型单位”(豫水政资〔2015〕2号),并进行表彰。今后我局将继续发挥示范带动,完善制度约束,形成规范管理,确保节约型机关建设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