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7281/2015-00036
  • 郑州市中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工作
  • 2015-12-21
  • 2015-12-21
中原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原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依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5 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医发〔201511)和《 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豫牧〔201519)精神及《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牧〔201542号)要求,特制定中原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生猪屠宰环节专项整治行动,监管部门能够准确掌握辖区内生猪屠行业的主要问题、风险隐患;辖区内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购销及屠宰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使社会民众对猪肉产品的信任度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围绕生猪屠宰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把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作为重点区域,把私屠滥宰黑窝点、收购病死猪的黑窝点作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打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打击屠宰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行为,打击购销及屠宰病死猪的行为。努力完成市局部署 十个一” 的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事项:

1. 组织辖区生鲜肉销售点主体责任宣传教育。采取宣传条幅、告知书、约谈、签订责任书等方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对辖区内生猪屠宰企业、鲜肉销售点的屠宰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诚信教育,督促引导屠宰企业、鲜肉销售点落实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 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在食安办协调推动下,会同公安、食药监、环保、商务等部门,对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域和多发地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3. 排查违禁物资。按照屠宰环节瘦肉精等违禁物资监督抽检技术要求,对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进行抽检。

4. 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生猪私屠滥宰窝点。对查获的违法线索依法立案查处或者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5. 形成一套监管体制。深入推进畜禽屠宰监管体制改革,尽快构建行政管理高效、执法监督有力、技术支撑科学的畜禽屠宰监管体制。

6. 构建长效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监管规章制度,探索构建生猪屠宰监管长效机制。

三、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安排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从20157月开始,20164月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四、措施保障

1. 推进畜禽屠宰职能移交。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编制、商务等部门沟通协调,使人力、物力和财力尽快到位。尽快进入状态,理顺关系、开展工作。

2. 加大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力度。按照《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开展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工作的通知》(豫牧屠管〔20155号)中规定的检测种类、检测范围、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对生猪屠宰环节注水或注入沙丁胺醇等其他违禁物资进行全面抽检、排查。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3. 搞好活动牵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以活动的深入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质量。开展好宣传月活动,普及肉品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好有奖举报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对举报人给予奖励,调动民众积极性,形成共治共管的良好局面。开展好联合执法活动,特别是在国庆”“元旦”“春节”“两会等食品安全的敏感期,会同公安、食药监等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生猪屠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和震慑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把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系统内的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与食品安全办、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跨部门执法合力。要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机制,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或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六、做好工作总结

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强化屠宰行业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设,结合本地区和本系统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屠宰行业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生猪屠宰行业监管效能。 

 

中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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