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1333618/2015-00029
  • 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工作,方案
  • 2015-12-31
  • 2015-12-31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区综治委有关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良好秩序,营造正常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环境,保证辖区中小学生在上下学期间出行安全、顺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校园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强化责任监管,建立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原区教育体育局等各有关部门协作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经常性巡查管理,严禁校园周边50米以内摆设摊点,及时清除校园周边经营摊点,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中原区教育体育局相结合,定期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购买存在安全隐患食品、物品的危害,帮助学生认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使广大学生和家长自觉抵制各类占道经营摊点所兜售的物品。印制《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加强辖区中小学与派驻执法中队沟通,执法中队定期进入校园开展普法或安全教育。辖区各学校充分利用国旗下演讲、宣传栏、中队会、安全课与校讯通、家长QQ群、微信群等现代化传播方式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学校、学生和家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4小时执法热线0371—67175000。

(二)定人定岗,责任到人。将校园周边列为严管区进行治理,各派驻执法中队按照《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日常工作时间分解图》要求,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执法人员必须提前到位,定人定岗,对影响学生安全出行的各类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治理,确保辖区学校周边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和值日学生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对学生购买占道经营商贩所兜售小零食、小物品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购买的学生进行通报,同时纳入日常管理,扣除个人及班集体得分。必要时可在每周升旗例会上进行通报。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全面落实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责任制,建立学校与派驻执法中队沟通协调机制。学校负责安全的老师在发现学校周边存在占道经营商贩后,可拨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热线或直接拨打辖区执法中队执法人员电话进行举报。将日常管理与集中治理相结合,各派驻执法中队协同辖区办事处,每周开展4次集中治理行动。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等公益组织的作用,鼓励家长委员会每天到学校门口进行值守,配合执法人员对占道经营商贩进行劝阻、制止。各学校对出租的门店加强管理,对从事三无产品经营行为的进行清理、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实效。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是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解决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各派驻执法中队、各中小学校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务求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强协调,完善机制。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合行动、现场办公、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促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查指挥中心将对各派驻执法中队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检查结果纳入各中队月度考核。

 

 

 

 

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中原区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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