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原区委 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原发【2016】2号),根据《关于上报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中原安委【2016】1号)、区政府与我局签订的《中原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证书》,明确我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切实做好2016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局管理房屋及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安全目标
按照区政府与我局签订的《中原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证书》,认真做好我局管理房屋的安全生产、消防和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的安全生产、消防指导、检查工作,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为加强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消防例会,分析全局安全生产、消防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深入基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消防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中重大问题。
2、为进一步确保“谁主管,谁负责”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据《中原区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消防“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局办公室与局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物业管理科与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中原区物业服务企业2016年度安全生产、消防目标责任书》;经营管理科与所管商户签订《2016年度安全、消防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根据工作实际与遇到的问题适时修订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考核落实到人,日常管理要做到“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三、安全检查
1、经营管理科、房管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制度要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管理的房屋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力求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2、房屋安全管理科及时协调处理房屋安全投诉,接受群众房屋安全咨询,按照《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履行职责。
3、物业管理科要加强对全区物业服务小区(大厦)的“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不定期对物业服务小区(大厦)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4、其他科室按照《中原区房管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本科室的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工作。
四、隐患整治
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安全、消防隐患和薄弱环节,发现隐患及时指导、督导整改。建立重大(点)安全生产、消防隐患台账,采取多种措施消除隐患,确保重大(点)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五、安全教育
为使安全生产、消防深入人心,人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对全局干部职工、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工作。
六、应急演练
以完善应急预案、磨合应急机制、提高救援水平,强化应急能力为目的,根据《中原区房产管理局2016年防汛应急抢险预案》,结合我局管理房屋特点,在汛期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七、安全投入
局财劳科要根据我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消防资金投放计划,确保资金的落实,以保障安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整改等安全、消防经费的需要。
八、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区安委会、区安委办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着重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教育,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消防业务教育,加强各个工作岗位操作规程,遵章作业教育,以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将“安全工作”这个核心思想落实每一项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九、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工作
为切实加强中原区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物业管理科要依据《关于在中原区物业服务行业建立“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中房字【2015】23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继续加强对各物业服务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各物业服务企业此项工作的推进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求予以整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物业管理科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建议,降低资质或取消资质。
2016年局属各单位都必须时刻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工作首位,融入到每一项工作当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