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6932/2016-00030
  • 中原区房产管理局
  • 规范性文件
  • 2016-04-13
  • 2016-04-14
  • 通知
  • 中房字【2016】11号
中原区房产管理局安全生产、消防人员及职责分工

根据《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中原政办[2014]9号)的要求,我局及时下发了《中原区房产管理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中房字[2016]10号)。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朱永建局长:

负责全局安全生产、消防全面工作。

聂玉玲副书记:

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协助朱永建局长做好全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闫增臣副书记、纪委书记:  

负责办公室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闫丙杰副局长:

负责私房租赁科、房改办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高瑞副局长:

负责经营管理科、房管所、法制科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冉松彩副局长:

负责物业管理科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崔斌住房保障科科长:

负责住房保障科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罗建平科长:

负责全局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全区房屋安全日常工作; 督促协调上级部门以及相关责任单位对房屋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李银峰副科长:

协助罗建平科长做好科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区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管;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上报我局安全生产信息、数据。

刘芳科员:  

负责对全区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管;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上报我局安全生产信息、数据;联系物业管理科指导监督检查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物业小区(大厦)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张希红科员:  

负责房屋安全档案的建立及归档;联系经营管理科做好直管公房的安全管理和维修工作。

七、安全投入

局财劳科要根据我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消防资金投放计划,确保资金的落实,以保障安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整改等安全、消防经费的需要。

八、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区安委会、区安委办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着重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教育,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消防业务教育,加强各个工作岗位操作规程,遵章作业教育,以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将“安全工作”这个核心思想落实每一项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九、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工作

为切实加强中原区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物业管理科要依据《关于在中原区物业服务行业建立“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中房字【2015】23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继续加强对各物业服务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各物业服务企业此项工作的推进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求予以整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物业管理科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建议,降低资质或取消资质。

2016年局属各单位都必须时刻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工作首位,融入到每一项工作当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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