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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 通知公告
  • 2015-02-10
  • 2015-02-16
  • 通知
  • 中原西路办〔2015〕7号
关于印发《中原西路街道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社区、相关科室和相关单位:

现将《中原西路街道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中原西路街道

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区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整改安全隐患,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辖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专门成立中原西路街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尹建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王    锋   办事处副主任

                张晓梅   办事处副主任

                韩金山   综治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    鹏   街道安监办主任

                杨青慧   街道社事办主任

                李    鹏   街道城管办副主任

                郑玉枝   洛达庙村党支部书记

                宋增喜   洛达庙村村委会主任

                罗林中   罗庄村党支部书记

                罗刚玉   罗庄村委会主任

                周海燕   周新庄村村委会主任

                胡琰鑫   绿都社区党支部书记

                赵    飞  万达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     静   颖河西路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烟花办)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李鹏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指导全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街道烟花办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受理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群众举报,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查处;负责区政府和区烟花办交办的其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审查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条件,负责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值守。

街道城管办配合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没收流动兜售、未经许可非法占道和露天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配合环保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燃放期间的环境监测工作。对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故意制造环境、噪音污染,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制止并处罚。

街道社事办配合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辖区所有学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教育。要在放寒假前、对辖区中小学生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相关规定,增强学生安全文明燃放意识,防止发生燃放安全事故;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值守。

进驻我辖区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本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负责系统内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安全工作人员,要加强节日期间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应当负责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自律、安全、环保意识

各村、社区要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主题,拓宽宣传渠道,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引导群众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销售、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倡导市民增强环保意识,减少燃放次数,控制燃放数量。

(二)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

强化旺季经营安全管理措施,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向烟花爆竹零售点及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及超标产品,对节后零售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由批发企业统一收回储存保管。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允许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品种是《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中规定的C级、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的品种:一是A级、B级烟花爆竹;二是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三是燃放时主体定向升空的烟花爆竹。

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规定的条件,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零售点集中、连片或在居民居住场所内设置和超量储存。城市建成区内,允许零售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六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的时间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六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

(三)开展隐患排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烟花爆竹旺季特点,重点检查关闭退出企业“死灰复燃”、传统产区非法制售、城乡结合部非法储存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春节期间要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督查检查;采取暗查、突击抽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辖区内企业逐家检查到位、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四)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不断健全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对发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要追根溯源,查清斩断链条,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建立健全执法体系,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由街道和各村、社区两级构成:一是由街道牵头,联合公安、工商、质监、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仓储、零售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二是各村、社区配合工商、公安、行政执法队等部门对辖区内占道经营、非法销售等行为进行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调查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的警示作用以及典型案件刑事处罚的震慑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社区、相关科室和相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把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步骤和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法,扎实开展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凡因组织不得力、排查不彻底、查处不及时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各村、社区、相关科室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烟花爆竹监管职责,增强主动意识,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非法违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社区明确一名负责人,并将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月13日前上报街道安监办(联系电话:68561606)。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