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城市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过汛期,按照《中原区城市防汛办公室关于建立城市防汛物资储备制度的通知》(中原城防汛办〔2015〕1号)及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街道城市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经街道城市防汛办公室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抓紧落实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见任务分配表),对原有防汛物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能正常使用,不能以次充好,对不足部分及时补充,确保数量足额。防汛物资要有专门存放地点,明确专人负责保管,确保应急抗险调用时能立即投入使用。
6月中旬,街道城市防汛办公室将对各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物资储备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城市防汛人员物资分配表
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