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办事处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2015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和《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原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原政文【2012】69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防治大气污染新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效控制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现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范围、区域、工作目标及禁烧期限
(一)农作物秸秆禁烧范围:全街道辖区内包括小麦、玉米、薯类、油料作物、棉花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及根茬、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全面禁止焚烧。西流湖街道主要是垃圾禁烧,尤其垃圾积存时间长,容易自燃。
(二)禁烧区域:全街道辖区内全面禁烧。重点区域为: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两侧各1公里的区域;出入市口;重要机关、单位周边。
(三)禁烧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杜绝秸秆禁烧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100%,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范围。确保不点一把火,不烧一棵树,不冒一股烟,不污染一片蓝天。
(四)禁烧期限:秋季禁烧从9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处罚办法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对发生禁烧秸秆事件的行政村,按第一个焚烧火点150 万元、第二个焚烧火点300万元、第三个焚烧火点600万元的梯度上划财力。对没有
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的,按每亩2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对具体焚烧火点肇事者,处罚5000元。同时按照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机制督查各行政村的禁烧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禁烧不仅仅是禁烧期内不点火, 而是要站在大气污染的高度来看禁烧,站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高度来看 禁烧,站在辖区各项事业大力发展的高度来看禁烧。让焚烧垃圾的陋习彻底改掉。通过多种形成宣传禁烧的意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组织村级巡查队伍,加大巡查力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节假日期间,巡查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巡查不断档;办事处、村委会设立禁烧举报电话, 接受群众和 社会监督,严厉查处禁烧秸秆行为。街道举报电话:68906000
(二)细化责任、抓好落实。各行政村禁烧工作责任细化体系:包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具体责任人;三级网格长为村民组第一责任人,村民组长为具体责任人。具体名单上报区禁烧办,网格长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巡查网格内禁烧情况,尤其有垃圾积存的网格,更要认真巡查,严防死守,坚决杜绝随意焚烧现象。
(三)加大对工作失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因焚烧造成严重大气污染事件或同一网格多次反复出现焚烧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大气污染整治要求及禁烧要求调查认定后, 交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加大督查、督导力度、确保万无一失。街道督查办、农办、城管办组建督查、督导组,对街道辖区实施不间断的督查、督导。对督导不落实并造成重大污染事件的网格长,将按照相关程序追究责任。
附件:1、2015年西流湖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人员名单
2、2015年西流湖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导组人员名单
2015年西流湖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人员名单
组 长:刘淑红 街道督查办主任
成 员:陈 龙 街道督查办副主任
丁 琦 街道督查办副主任
2015年西流湖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导组人员名单
组 长:赛春香 街道司法所所长
孙光辉 街道综治中心副主任
成 员:刘永超 街道农办主任
刘志选 街道城管办主任
督导组下设三个督导小组:
第一小组:督导中原路以南区域
小组长:刘永超
成 员:侯瑞娜、张忆静
第二小组:督导中原路以北区域
小组长:张 亮
成 员:王桂林、刘苗
第三小组:督导道路沿线及垃圾堆
小组长:刘志选
成 员:张新美、李晓丽、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