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5010/2015-00183
  •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
  • 通知,排查,养老,教育机构,火灾,隐患
  • 2015-05-28
  • 2015-05-28
  • 通知
  • 中原汝办字〔2015〕7号
关于排查整治养老、教育机构火灾隐患的紧急通知

各社区(村):

2015年5月25日20时许,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一老年康复中心发生火灾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38人死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保我辖区养老机构(含福利院、光荣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及其他集中收住老人场所,以下统称养老机构)及教育机构(含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午托、各类中小培训班,以下统称教育机构)消防安全,现就我辖区排查整治养老机构、教育机构火灾隐患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尽快摸清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底数

各社区要由分包社区(村)的街道科级干部牵头,对辖区内养老机构、教育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摸清情况、登记造册,要做到“三清”:地址清、负责人清、状况清。于5月29日前将《汝河路街道无证经营养老机构及其他集中收住老人场所排查汇总表》、《汝河路街道无证经营教育机构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排查汇总表》(见附件)报至安监科。

二、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请各社区联合区民政局、区安监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对辖区养老机构、教育机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各社区及网格人员要对辖区养老机构、教育机构的消防及养老行政审批、建筑消防设施、单位消防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要掌握“三点”:隐患点、风险点、要害点。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各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将会对各社区加强指导。

三、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治

对存在一般火灾隐患的,各社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存在较大火灾隐患的,要立即上报安监科;对未经许可经营或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所在社区要与派出所、区公安消防大队联合对其进行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或关停。尤其是对建筑主体使用彩钢板等易燃材料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使用。要建立销账制度,整改一处,销账一处。

四、加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督导

街道将派出排查整治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工作组,深入各社区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棚架、落实不力的,视情予以全街道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诫勉谈话;发生火灾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社区要在5月29日前上报养老机构、教育机构排查情况。每周五上报整改情况。

 

附件1:汝河路街道无证经营养老机构及其他集中收住老人场所排查汇总表

     2、汝河路街道无证经营教育机构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排查汇总表

 

汝河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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