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
为认真吸取鲁山“5.25”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结合我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街道将在违法建设、消防、液化气罐装、特种设备、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防工程等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体系,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街道办事处属地监管责任,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各类事故指标持续下降。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违法建设领域专项整治。重点严厉查处居民小区乱搭乱建、临街店铺乱搭乱盖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
(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切实提升社会化火灾防控水平;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幼儿教育以及养老服务机构、易燃易爆单位、高层与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以及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进行集中治理,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三)液化气罐装安全专项整治。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查处液化气经营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以及充装或者使用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供用气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特种设备无证运行、超期未检、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行为。
(五)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省、市、区政府相关要求,切实解决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挂靠车辆以挂代管等问题;严格落实校车、旅游车、工程车、农机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严厉整治私自改装车辆及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批准路线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六)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我辖区重大工程为重点,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隐患。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治理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安全距离不达标企业,规范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人防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人防工程重点检查人员安全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识是否完好;消防设备、设施是否灵敏有效;用火、用电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应对突发事件预案是否制定;人防工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社区(村)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组织,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整治工作。各社区要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扎实地开展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打开依法治安的新局面,彻底解决安全生产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二)加大监督力度。各社区要加大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力度,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对拒不整改或无故不整改重大隐患的责任人,要立即上报街道、区安监局,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已经采取处罚、停业等措施的单位进行后期监督,确保排查出来的隐患得到彻底治理;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质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企业,凡发现取缔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企业,坚决提交政府予以彻底关闭。
(三)发挥网格优势。各社区要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有效发现和解决问题,坚持条块融合,上下联动,确保各类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对跨部门或职责不清的隐患问题,采取联合执法进行处置。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社区要将工作方案于6月4日前上报街道安监办,7月4日上报书面总结。
电话:68635615 电子邮箱:rhljdajk@163.com
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