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7134/2015-00028
  • 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
  • 综合,政务,通知
  • 2015-03-04
  • 2015-03-05
  • 通知
  • 中原民字〔2015〕14号
关于印发《中原区2015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原区2015年民政工作要点》


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科),机关各科室:

    《中原区2015年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原区民政局

                                                                              2015年3月4日



中原区2015年民政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全区民政工作要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严格按照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即“推进六个转型,提高三个能力”,进一步“筑牢三条基本民生保障线,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进三项民政工作机制创新,完善五大惠民服务体系”,提升“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民政事业保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

一、筑牢三条基本民生保障线

1、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以帮困助学、帮困助医、帮困助房三大救助为配套,其他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配套救助保障线。对城乡低保对象分类施保,严格“二环节十步骤”审核、审查程序,做到不漏户、不漏人。落实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审核和“二榜公示”制度,以街道为单位,组织社区(村)开展全面自查,确保入户率100%,同时再按30%的比例组织抽查,确保应保尽保。依托街道服务大厅,规范社会救助受理、转办、落实程序,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制度。全面开展救助家庭收入核对工作,对所有新申请救助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同时对已享受的救助对象开展定期复查。认真落实《中原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城乡低保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部分,按照50%的比例予以救助,全年每人累计救助最高10000元。加快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建设。

责任人:武国营、徐照会、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

责任单位: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区慈善总会、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2、完善以孤儿、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人群为重点的救助保障线。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加大孤儿救助工作力度。加强救助站建设,继续推进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寒冬救助、主动救助。

责任人:徐照会、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

责任单位:社会科、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3、完善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重点的减灾救灾保障线。进一步修改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加大宣传和备灾工作力度,加强自然灾害业务培训工作,规范救灾物资储备标准,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提高受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完善救灾工作跟踪检查和救灾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救灾工作规范,救灾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提高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责任人:徐照会、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

责任单位:社会科、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4、社区整合工作。要在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人口规模、管理幅度等因素的同时,坚持有利于居民自治、社会稳定、服务管理的原则,对社区布点、社区规模按照社区人口规模一般为3000户以上的标准,进行科学整合,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各街道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现有社区进行整合划分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对社区整合工作的宣传,切实做好社区人员和综合服务用房的整合安置,以及其他配套保障工作的规范完善,确保4月底前完成社区整合。

同时,按照“一委一居一站”的标准建立社区工作站,作为基层政府延伸到社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相关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工作站原则上按每300户配1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最多不超过15人。社区工作站不设站长,接受街道、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领导和监督。

责任人:李长伟、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

责任单位:基层政权科、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科)  

完成时限:2015年4月

5、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河南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规程(试行)》,认真做好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专职成员。社区工作站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

责任人:李长伟、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

责任单位:基层政权科、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6、加大力度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我区2014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成果,继续深化“三到位”,坚持“三结合”,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深度和成效。2015年,全区新成立的社区要配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落实我区2015年“十件实事”要求,除须水办、西流湖办以外,其他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完成1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中原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试点区2015年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在中原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试点区范围内,结合我区民生“十件实事”建设任务,新建3个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和采取“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和呼叫系统。根据西流湖街道办(常西湖新区)、须水街道办(中原新区)规划,了解养老服务用地情况,引进知名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落户我区。

责任人:韩  飞、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

责任单位:老龄办、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推进三项民政工作机制创新

7、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的进一步落实。强化“强扶持、严监管、重服务、求创新”的工作标准,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最大化争取市年度扶持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名额,做好区年度扶持5家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精简行政审批程序,依法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开展“四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直接登记,切实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信用等级评估、社区社会组织评价和复核工作。

责任人:徐照会

责任单位:民间组织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8、推进慈善总会正规化建设。大力培养和发掘慈善资源,组织开展好“郑州慈善日”活动。以“善行中原”为主题,开展孤寡老人等特殊对象的救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教育、医疗等实际困难。逐步扩大“爱心超市”覆盖面,为辖区贫困家庭搭建慈善救助“快速通道”。指导区慈善总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慈善网络建设和各项制度建设,规范内部运行机制。

责任人:徐照会、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

责任单位:区慈善总会、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9、推进“三社”联动,强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找准社区、社区工作者和社会组织三者的结合点,引进职业社工进社区,引导支持专业机构助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培育公益型、服务型、互助型社区社会组织。总结我区政府购买项目社工服务进社区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和社工机构考核评价办法,通过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能。

责任人:徐照会、李长伟

责任单位:民间组织管理中心、基层政权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四、完善五大惠民服务体系

10、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出台《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相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间和推进措施。出台中原区养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2015—2020),坚持政府投入、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建立起布局合理、形式多样、功能齐全、符合我区实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服务提供社会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和运行机制有序、服务品质良好、监督管理到位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落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探索公办民营、连锁经营、医养结合等多种经营方式,并实行对大型社会养老机构的重点扶持。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市局要求,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计上报和高龄补贴工作。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确保供养率达100%。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保障我区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独、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责任人:韩  飞、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

责任单位:老龄办、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11、完善双拥优抚安置服务体系。组织做好全区双拥活动,营造浓厚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社会氛围。做好春节、“八一”慰问及相关活动。严格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区)的标准、原则,完成迎接国家、省、市双拥模范城(区)检查验收准备工作,为争创市级国家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区奠定基础。继续推进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大帮扶、大救助”活动,大力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服务工作。7月份前,协同区人武部完成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安排全区伤残鉴定评定工作,下半年做好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9月份,组织好全区各界烈士公祭日公祭活动及慰问困难烈士遗属活动。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对符合接收安置条件的安置率达到100%。做好我区第七批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根据《郑州市重点安置对象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积极尝试由区直接负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市退伍办要求,及时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和符合自谋职业条件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稳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配合上级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涉军人员稳定工作。

责任人:胡尊献、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

责任单位:优抚科、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12、完善基层社区管理体系。开展精品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加大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力度,2015年底前,有60%的社区综合用房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基础,在城市社区探索推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制定完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基层议事制度,维护人民群众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

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组织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街道、村的创建工作。推进撤村建居工作,坚持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撤村建居工作相关政策研究,完善撤村建居的相关政策和实施运作办法。

责任人:李长伟、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

责任单位:基层政权科、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13、完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在全区完成设立机构、组织动员、收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工作。加强地名管理,做好城区新建道路等公共设施的命名工作,不断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做好中原二七线、中原金水线、中原惠济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全面落实“两图一责”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大力加强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做好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工作,进一步提升福利企业的管理服务水平。依法为社会组织办理注册登记、变更、注销。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参检率达95%以上。大力推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提高评估覆盖面。

责任人:李长伟、胡尊献、徐照会

责任单位:区划地名办、福利生产办、民间组织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14、完善社会事务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和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继续保持结婚、离婚登记合格率100%。进一步宣传推进殡葬惠民政策的落实,提升殡葬服务与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加快推进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坚决杜绝散埋乱葬问题的出现。

责任人:田  英、韩  飞

责任单位: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五、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

15、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建立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专业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业务能力提升与素质能力提升相结合的全面人才培养机制。继续坚持开展兴学习、兴调研、重实干的“两兴一重”活动,每名党员干部要完成1篇关于民政全面工作发展或专项工作重点突破的调研文章。以“三严三实”为抓手,开展“四落实”活动,每项工作实行落实目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完成时限。开展“三学三结合”活动,加强党员忠诚教育。今年,组织两期大型综合的干部素质提升班。

责任人:刘专民

责任单位:局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16、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窗口办事大厅管理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提前延时服务制,开展局窗口经办人员礼仪培训,实施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提高经办窗口的服务效率。规范档案管理,6月份组织全局各科室开展档案检查评比工作。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通过设立政策宣传窗、政务公开栏、意见投诉箱等,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着力打造民政服务品牌。

责任人:刘专民

责任单位:局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17、落实廉洁规定,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能力。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要求,组织开展廉政警示相关教育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认真梳理风险,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岗位职责。

责任人:丁东红

责任单位:局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18、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建立信息员队伍,开展信息员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宣传力量。探索与相关媒体合作,策划主题宣传活动,扩大民政工作影响力。加强新型媒介管理运用,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和决策落实。加强文书档案管理。

责任人:田  英

责任科室:办公室、局其他科室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六、民政事业保障能力建设

19、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建立民政事业工作经费科学增长机制。加强民政经费规范管理,深化民政专项资金监管。研究民政资金统一发放事宜,加大培训指导,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责任人:刘专民

责任科室:内审统计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20、加强工作推进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工作,半月内落实布置,两个月内听取各口进展情况汇报。加强统筹协调、有序高效推动各项工作,各科室要对工作建立台账,拉出清单,明晰责任,每周班子会议上听取工作进展情况,一月进行总评。

责任人:刘专民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21、做好信访和安全稳定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把信访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矛盾排查100%、初信初访办结100%、突出信访问题依法终结化解稳控100%。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以消防安全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不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责任人:田  英、韩  飞

责任科室:办公室、老龄办、局其他科室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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