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东发〔2015〕30号
绿东村街道党工委 绿东村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绿东村街道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旮旯王村:
现将《绿东村街道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绿东村街道党工委
绿东村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3日
绿东村街道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
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公共安全是社会安定、社会秩序良好的重要体现,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当前,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刻不容缓。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发生的涉及危爆物品、寄递物流行业的重大案件、事故,根据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加强对相关领域公共安全问题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促进规范管理,严格责任落实,全力维护公共安全,绿东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从现在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孟建柱同志关于广西柳州“9.30”爆炸案的重要批示精神,推进落实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当前公共安全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行业开展拉网式和行业、群众参与的清理整顿,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排查调处,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薄弱环节,加强源头治理,严格依法治理,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水平,加快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防控网。坚决遏制发生重大涉爆涉危案件、事故;坚决斩断寄递、物流渠道违法犯罪通道;坚决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
二、重点工作措施
(一)大力加强危爆物品清查整顿
综治、安监等科室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定职责分工,严格清查整治,密切协作配合,全面提高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水平。
1、严查源头隐患。严格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管,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爆物品的,依法严肃查处。集中整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依法取缔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严肃查处违法生产、销售、购买烟花爆竹的行为。
2、强化末端管控。各社区对辖区内民爆物品储存、领取、发放、清退环节进行全面清查,切实强化民爆物品末端管控,民爆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专人值守,定时巡视。严格执行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3、全面排查摸底,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寄递物流企业底数。对合法寄递物流企业,一律建立管理档案;对未经许可违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上报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二)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要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坚持党工委领导、办事处主导、综治办协调,各科室、社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源头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1、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社区要对本辖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列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在此基础上,迅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社区、深入单位、深入群众,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纠纷、经济纠纷、劳资纠纷、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医患纠纷,全面排查群众身边的家庭婚姻矛盾、邻里纠纷,全面排查对社会不满、长期上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为及时有效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奠定基础。
2、大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要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依托单位、社区、基层组织,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解决问题、逐一跟踪化解。要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对积怨较深、冲突激烈的重点矛盾纠纷,要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牵头,组成强有力的工作专班进行挂账盯办,该解决问题的要解决问题,该加强教育的要加强教育,该依法处理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3、切实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和特殊人群教育帮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激化、行为反常、扬言报复社会等高危人员,要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由办事处、单位和社区联合组成工作小组,加强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和管理控制。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面对面”教育管理的同时,整合重点人员相关信息资源,依托综治、公安相关信息情报平台,加强对重点人员异常行为信息的比对研判,密切掌握行为动向,及时发现可疑苗头,有针对性地加强动态管控,严防发生现实危害。同时,要深入走访失业下岗、生活困难群众等困难群体,以及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广泛发动社区基层组织、单位和群众,逐一落实教育帮扶措施。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清查阶段(2015年11月30日前)。各社区按照本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辖区内相关企业、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列入清理整顿和排查范围的工作对象,逐一“过筛子”、“梳篦子”,确保在这一阶段全部“见底”,最大限度地把各种问题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出来,把整顿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对隐患能够整顿解决的、诉求能够立即协调解决的,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纠纷,要牢固树立“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的思想,最大限度地整改落实、调处化解到位。对重大隐患、重大矛盾纠纷,要采取领导包案制,落实责任,坚决整顿调处。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时限要求,限期督办。对一时难以整改解决的重大隐患,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统筹研究整改解决和调处化解措施。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3月1日至31日)。各社区要对开展清理整顿、排查化解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不足。综治办要认真提炼专项行动期间的做法经验,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逐步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防控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清理整顿和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建设平安绿东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迅速采取行动,严格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清理整顿和排查化解迅速推开,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坚持综合治理,严格督导落实。综治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死角、盲区,确保对相关领域公共安全问题的“全覆盖、全流程”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期间,办事处对各社区不定期督导检查。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综治考评,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重特大案(事)件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三)积极探索创新,健全长效机制。各社区要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探索健全制度机制。要依托公安机关警综平台、信息平台,实现对涉爆涉危、网购敏感物品、扬言实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治安高危人员等信息的关联比对、综合研判、全程跟踪,及时核查处置,严防引发重大案(事)件。
(四)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社会参与。各社区、辖区单位要公布举报方式,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主动检举揭发涉爆涉危、寄递物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动员举报扬言进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线索。对涉爆涉危、寄递物流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予以宣传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