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2464230/2016-00011
  • 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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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04
  • 2016-01-18
  • 通知
  • 中原西路办〔2016〕2号
关于印发《中原西路街道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查三保”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查三保”督导检查工作中反馈的“建议相关部门对企业职工职业卫生健康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督查,促使企业关注职工卫生健康,遵守企业职工规范和制度”问题,根据区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街道安监办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街道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认真搞好整改,确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现制定方案如下

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中原西路街道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查三保”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中原西路街道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查三保”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查三保”督导检查工作中反馈的“建议相关部门对企业职工职业卫生健康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督查,促使企业关注职工卫生健康,遵守企业职工规范和制度”问题,根据区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街道安监办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街道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认真搞好整改,确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和落实专项经费;

(二)是否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资料;

(三)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职业健康检查落实情况;

(四)劳动者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五)是否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

(六)是否针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措施;

(七)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情况;

(八)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签定劳动合同;

(九)是否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十)是否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的作业。

三、主要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16.1.4前)

要根据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检查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专项检查意义,全面动员,周密部署。

(二)企业自查、建立台账阶段(2016.1.5—1.15)

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辖区内纳入检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治措施。

(三)深化整改、集中治理阶段(2016.1.16—2.20)

要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用人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符合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标准的,或者拒绝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

(四)督查检查、总结讲评阶段(2016.2.21—3.31)

要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总结分析专项检查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建立专项检查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全面落实检查责任和措施。用人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制定专项检查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效果。

(二)突出检查重点。要突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重点用人单位的专项检查,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确保劳动者健康权益。

(三)强化监督执法。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切实加大督查检查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确保专项检查不留死角。

各单位于1月5日前报送专项检查方案;每月11日前报送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2016年3月7日前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68561606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