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根据《郑州市蓝天工程行动方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6年度环保责任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及《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原区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原政办明电【2016】1号)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灰霾天气为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领导分包相结合,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深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经济发展转型,为建设美丽郑州提供环境支撑。
二、总体目标
按照市定“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封闭、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身车轮、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标准,做好工地扬尘整治工作。其中任意一项未达到100%,整个工地视为不合格。扬尘治理工作完成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目标,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开展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特成立棉纺路街道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安监办,由办事处安监办主任康新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5906679,具体负责指导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四、工作任务
对拆迁工地、建设工地和待建工地实施全面治理,实行分包责任制,人盯人,人盯工地,确保辖区范围内“黄土不露天”的目标实现。根据《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建建〔2014〕 83号)规定,建设、拆迁、待建等施工工地必须采取封闭、围挡、喷淋等措施,地面、车辆行驶道路必须进行防尘处理;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垃圾的,必须采取封闭、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驶出作业场所;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必须采取密闭方式,不得高空抛掷、扬撒。建设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80%以上。改进市政道路、公路等线性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理手段,严格落实围挡屏障、洒水清扫、车轮清洗、硬化绿化、覆盖遮盖等措施。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时间节点和责任领导,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齐抓共管,落实责任
各建筑工地分包领导、各社区、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及责任分包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