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街道市民文明素养和城乡文明程度,为郑州市中心城区西部核心区建设提供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和更加坚实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在全街道深入实施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工程。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为引领,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为导向,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龙头,坚持宣传教育、提高参与度,坚持自我教育、提高融入度,坚持规范教育、提高共享度,通过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乡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协调、分步推进、长效常态”的整体思路,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基本消除公共场合的不文明现象,实现市民的思想道德素养、文明礼仪素养、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民主法治素养显著提高,市民形象、社会风尚、城市品位全面提升。分三个阶段实施,实现三个目标:
第一阶段(2016年1月—12月)为教育治理年,实现文明到位。研究制定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各责任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相应工作;开展公共文明素养提升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市民的思想认识水平和自觉践行意识;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力争使公共场合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不文明陋习得到明显遏制。
第二阶段(2017年1月—12月)为巩固提升年,实现文明到人。在巩固教育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思想道德素养、文明礼仪素养、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民主法治素养等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工作重点,增强渗透力度,推动市民公共文明素养整体上水平、见实效。
第三阶段(2018年1月—12月)为规范深化年,实现文明到心。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常态的管理、激励机制,实现市民公共文明素养、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城区整体形象品味大提升的目标,努力打造中原道德高地品牌。
三、工作重点
(一)宣传教育
1、开展市民公共文明基本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结合《中原区市民公共文明基本常识通俗读本》等宣传品,印制我街道宣传品,组织辖区居民广泛学习,做到应知应会、知行合一。
牵头单位:长效办
责任单位:社事办、群工办,各社区(村)
2、开展“学礼仪、行礼仪”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大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推动文明礼仪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窗口行业,使广大市民在衣、食、住、行、娱和人际交往中逐步养成文明礼貌、尊重他人、举止文雅的文明习惯。
牵头单位:长效办
责任单位:党建办、工会、团工委、妇联、劳保所、社事办、城管办,各社区(村)
3、广泛营造好人效应。积极参与郑州市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各种先进模范以及文明家庭的倡树、学习、宣传活动,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打造“郑州好人”品牌。
牵头单位:长效办
责任单位:街道各科室,各社区(村)
4、持续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围绕“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河南”等主题,在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街、建筑工地围挡、户外电子显示屏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刊载公益广告,并达到规定比例和标准,推进公益广告宣传制度化、规模化、常态化,引领文明风尚。
牵头单位:长效办
责任单位:党政办、城管办、重点办、群工办、社事办、经管办,各社区(村)
5、大力开展科学素质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引导市民学习掌握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医疗卫生、优生优育、科学健身、安全生产生活、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各种灾害知识,强化市民的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等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工作休闲方式。
牵头单位:社事办
责任单位:经管办、计生办、城管办、社事办、安监办,各社区(村)
6、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活动,继续组织法制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宣传法治思想,普及法律常识,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
牵头单位:群工办
责任单位:街道各科室,各社区(村)
(二)实践养成
7、推行文明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在街道各科室、社区和辖区窗口行业、商业单位、医院学校、公共服务行业等单位,广泛开展“文明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推行文明服务用语,规范文明服务行为,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党建办
责任单位:效能办、社事办、劳保所、经管办、计生办、重点办、城管办、群工办,各社区(村)
8、推行文明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在辖区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单位广泛开展“文明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
9、推行文明经营主题实践活动。在辖区生产经营企业、商场、集贸市场、商业大街广泛开展“文明经营”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文明诚信市场”、“文明集市”、“诚信经营示范店”、“重合同守信用”等创建活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活动,营造文明经营的良好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经管办
责任单位:重点办、城管办、计生办,各社区(村)
10、推行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在辖区旅游行业、游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开展“文明出行、快乐旅程”文明旅游活动,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广大游客文明健康出游。
牵头单位:社事办
责任单位:长效办、群工办、城管办、重点办、经管办,各社区(村)
11、推行文明餐桌主题实践活动。在辖区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和餐饮企业、酒楼、饭店广泛开展“文明餐桌”主题实践活动。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把文明餐桌活动纳入餐饮行业监管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组织开展“文明餐桌”示范街、示范店评选活动,让“不剩饭、不剩菜”成为一种时尚。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长效办、经管办、社事办、党建办、安监办、计生办,各社区(村)
12、推行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在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交运部门和全社会广泛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建设,加大辖区交通设施巡查力度,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深入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文明交通意识教育。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文明交通”志愿引导服务和“文明驾驶员”评选等活动。
牵头单位:群工办
责任单位:社保所、社事办、城管办、党建办、长效办,各社区(村)
(三)规范管理
13、强化市容市貌整治规范工作。突出商业集中区、餐饮集中区、学校、医院周边、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疏管结合清理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加大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设广告标牌、乱拉电缆线、散发小广告的治管力度,全面清除乱张贴、乱涂写,整治“牛皮癣”,消除卫生死角。加强车站、公园广场、医院影院、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环境管理,加大对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的纠正教育力度。对主次干道、街道乱摆乱卖、占道经营、乱挂横幅、乱挂乱晒衣物等行为坚决依法取缔;对建筑材料严格规范堆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除,确保道路畅通无阻。加强管理常态化,不断提高城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经管办、社事办、群工办、计生办、重点办,各社区(村)
14、持续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违规治理工作。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骑行快车道、停车越线、行人翻越护栏、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违规变道、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车窗抛物、违法停车,以及重型货运车辆上高架桥、黄标车闯禁行、垃圾车、机动三轮车违规等突出问题进行严格治理。
牵头单位:群工办
责任单位:城管办,各社区(村)
15、开展美化城市环境行动。加大城市道路、护栏、路灯、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基础设施、户外公益广告的维护维修美化与更新力度,方便群众生活。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重点办、群工办,各社区(村)
16、加强城区平安建设。加强城市安防、技防、消防等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建设平安中原。
牵头单位:群工办
责任单位:安监办,各社区(村)
17、进一步加强环境整治,做到重点区域全天候保洁,坚持施工单位降噪防尘,空气质量不断优化,垃圾及时清运,支持农村改水、改路、改厕、改圈。
牵头单位:安监办
责任单位:城管办、群工办,各社区(村)
18、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城市管理、不文明行为整治的制度建设,将严重不文明行为纳入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研究制定联合惩戒办法,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群工办、城管办、经管办,各社区(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街道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由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统筹实施。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副书记任执行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社区(村)书记任成员,办公室主任由街道文明办主任兼任。各科室、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把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充分认识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长期性、复杂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结合本科室、本社区(村)实际,设定阶段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久久为功,积小胜成大胜。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向省市主流媒体报送新闻稿件,积极传播正能量。各类宣传阵地要主动作为,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让市民群众自觉了解、主动支持、积极参与。要发挥各类新媒体互联互通互动的特点和传播快、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的优势,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牵头单位、各社区(村)也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结合各自实际编印制作宣传品,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健康向上、丰富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丰富实践载体,注重群众参与。要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通过创建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村)、文明家庭等活动,让不断提升公共文明素养成为社会共识,成为人们日常行为自觉,夯实公共文明的社会基础。有计划组建组织各级各类志愿服务公共文明引导员,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文明引导、文明劝导、文明监督,传播文明,引领风尚;通过树典型、扬正气,引导社会公共文明风尚。要贴近市民生活多设计接地气的载体,吸引市民参与,充分发挥市民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革除各种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四)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党政办、效能办、文明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督导的职能,及时掌握各科室、社区(村)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有关牵头科室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各责任单位要把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提升行动贴近实际、体现特色、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各科室、社区(村)实施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成效,将纳入街道年终目标考核,工作开展不力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