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各社区(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国办发〔2014〕56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65号)、《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原区全面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社区(村)要在2015年环保大检查和2016年春季执法大检查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基础上,对辖区内环保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任务。通过深入开展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实现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备、证件齐全、达标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开展全面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特成立棉纺路街道全面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安监办,由康新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5906677,具体负责全面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为主,全面清理。各社区(村)要按照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相关及分包科室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清理整改工作。
(二)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对清理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处理。2015年1月1日前已正式建成投产的项目以及仍在建设或建成未投产的项目,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六十一条、六十三条进行处理。
(三)分级负责,分级整理。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分级发放的有关规定,对属于环保部审批的建设项目按照环保部有关规定执行,对属于省级以下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按照现行环境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级整改。
四、清理整改范围
所有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一是未批先建,即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包含建成并投产的);二是批建不符,即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
五、整改要求
(一)关停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选址不当、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环境风险大、群众反映强烈、不满足环保要求的,各社区(村)及时上报移交,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已建成项目依法实施关停,在建设项目依法停止建设。由各社区(村)督促相关单位对上述各类环保违法违规项目逐一制定关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该项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整改一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达不到环评准入要求的已建成项目,项目单位要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估,通过评估提出达标排放且不降低当地环境质量的措施,经上级环保部门认可后,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委托环境监测机构监测,确认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上级环保部门对其进行备案。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达不到环评准入要求的在建项目,由各社区(村)督促相关单位,按照环评准入要求,限期报批环评文件。已建成项目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及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在建项目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及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三)完善一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满足稳定达标排放等环保要求的已建成项目,项目单位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估后,上级环保部门对其进行备案,办理排污许可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小、纳入建设项目环评豁免名录的已建成项目,实行豁免管理。
六、工作步骤
(一)核查核实阶段(2016年5月10日—5月31日)。各社区(村)要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摸清辖区内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总数,建立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项目台账,并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台账及初步清理意见(电子版上传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在2016年5月27日前报至安监办。联系人:杨露,联系电话:55906679。
(二)清理整改阶段(2016年6月1日—10月31日)。各社区(村)要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根据环保违法违规项目类型,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将排查出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关停类、整改类和完善类进行分类处理,对应当关停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关停;对应当进行整改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整改;对完善类项目督促企业完成环保手续办理。各社区(村)要根据清理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督促企业按时完成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任务。
(三)总结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社区(村)在清理整改阶段完成后,要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于2016年12月8日前报至安监办。
七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2016年5月16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具体联系人报至安监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科室、各社区(村)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提供建设项目备案信息,对清理出的违法违规项目产业政策进行界定,并开展联合执法,做好关停项目执行到位。
(三)加强责任追究。各社区(村)要加大对辖区单位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进度,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安监办将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清理整改工作进展缓慢、任务落实不到位及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的各相关科室、各社区(村)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