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辖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郑安委【2016】10号)、《中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中原安委【2016】5号)文件要求,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遏制各类事故频发势头,保持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棉纺路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安监办,由康新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5906677,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辖区性活动内容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
各社区、村要深入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各重点单位都要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1.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对话谈心活动,同时采取领导同志署名文章等形式,利用各类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责任落实。
2.组织“企业法人谈安全责任”活动。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动员企业负责人为干部职工上一堂安全专题课,宣传安全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3.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宣讲活动。由办事处安监办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各社区、村和重点企业,以《中共中原区委、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原区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发展形势、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讲,对企业安全文化和职工安全技能进行培训,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组织专家深入生产一线、社区(村)、机关学校等,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红线意识、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等,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举办“三周一日”系列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三周”专题活动。一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各社区、村要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商场、学校、幼儿园、医院、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企业为主,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二是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举办安全生产事故宣传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安全盘点(2016版)》、《覆车之鉴》、《生命斑马线》等警示教育片放映活动。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温馨提示,通过安全生产公益短信来倡导和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安全生产,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各社区(村)要在危险化学品、学校、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筹划。各社区(村)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切实达到“以周促月,以月促年”的目的。
(二)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社区(村)要充分利用黑板表、宣传栏、LED电子屏等,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社区(村)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6月7日前、6月28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上报安监办。
棉纺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