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辖区企业: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区安监局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社区、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不走过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重点宣传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各社区、企业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各类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12320热线等新平台新载体,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实现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用人单位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健康工作场所、健康企业等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内部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互动,提高活动的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各社区、企业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制定适宜宣传策略,强化本辖区、本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活动结束后,各社区、企业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及时提炼先进经验和宣传典型做法,并加强信息报送,请各企业于2016年6月3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各社区,由各社区统一报送到街道安监科。
联系人:金溪 电话:68635615
附件:
1.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