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5010/2016-00123
  • 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
  • 通知
  • 2016-04-15
  • 2016-04-28
  • 通知
  • 中原汝办字〔2016〕39号
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汝河路街道2016年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社区(村):

现将《汝河路街道2016年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15日

 

汝河路街道2016年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全力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回流反弹趋势,切实维护我街道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整治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广泛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传销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频发、传销人员容易藏身落脚和传销团伙易于聚集活动的居民小区的出租房屋、宾馆旅店、写字楼等重点场所;

(二)重点内容

打击危害严重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以“拉人头”式的传统传销和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清理传销活动聚集地区;重点排查传销人员聚集的场所;重点清理涉及传销的网站。重点查处1040工程等以“连锁销售、连锁经营、人力资源连锁、合伙私募、资本运作”为幌子,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并层层发展下线,妄想取得高额回报的传销行为。

(三)重点人员

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诱骗群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的人员,为进行传销活动伪造国家证明文件及故意传播虚假文件的人员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协助者,包括网络传销活动提供组织体系模型、传销制度定制版本和源代码的人员,明知系传销活动而仍为其提供场所、宣传、网站设计和维护,非法宣传材料印制、销售等协助的单位或人员。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完善机制

各社区对本辖区打击传销工作负总责,工商质监、公安、巡防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广泛发动群众自觉加入到打击传销工作中来,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二)全面摸底排查,发现案源

各社区应指定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公安、工商质监部门、社区、网格长、物业公司等力量对居民区、企业、学校、宾馆等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着重调查外来人员的职业、经济来源、籍贯等信息,收集传销线索,认真受理群众、媒体、网上举报线索,准确确定传销组织、人员、窝点、规模和动态。结合近期传销活动特点,着重对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情况进行清查。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完善有关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两委”(社区居委会和农村居委会)、“两所”(工商质监所和派出所)打击传销防控体系。街道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督导考核,严格按考核制度考评,对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当地传销活动猖獗,外来传销人员剧增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集中力量打击

一是铲除头目。深挖、细查传销组织结构和上层人员,工商质监、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抓获“拉人头”传销的首要分子;二是斩断经济命脉。追缴涉案资产,坚决铲除传销活动的经济基础。

(四)整治重点区域

明确整治重点街道、社区、场所,对出租屋集中地、城乡结合部、传销活动易聚集地,实施拉网式清理、整治,绝不允许传销活动有立足之地,坚决防止形成新的聚集地区或媒体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

(五)加强宣传教育

将《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针对传销组织“洗脑”的歪理邪说进行有力驳斥,使广大群众识别传销骗人伎俩,认清传销本质。要紧盯无业及下岗人员、大中专学生等重点人群,切实分析、了解、利用此类人群常用的信息接触渠道,依托社区、街道、学校等重点环节,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和打传成果,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违法犯罪的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维护全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明确责任,紧密配合,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

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各相关科室、社区都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工商、公安机关,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综合治理考评和信息报送工作

打击传销工作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要按照省、市、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街道范围内打击传销目标考评工作。通过考核,强化落实责任,把打击传销、建立“无传销社区(村)”和“创文明城市”工作与基层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各相关科室、各社区要将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和信息及时上报街道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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