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
《汝河路街道办事处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汝河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13日
汝河路街道办事处房屋安全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增强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及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房屋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112号)、《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原区房屋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原政办明电〔2016〕39号)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汝河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发生倒塌、坍塌或承重结构严重损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置的事件。
1.4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日常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2)坚持属地负责,协同应对的原则。房屋安全应急工作实行房屋所在地社区负责制。街道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对辖区房屋安全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各社区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房屋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人)负责对房屋进行监护、治理,发生险情时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人)、使用人应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3)坚持依法规范,科学应对的原则。房屋安全应急工作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2、组织指挥系统及职责
2.1汝河路街道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
2.1.1汝河路街道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 陈 峰 汝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马 杰 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苏伟东 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宣传员
成 员:城管科、城建科、安监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和12个社区主任。指挥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汝河路街道办事处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管科。
2.1.2汝河路街道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辖区房屋安全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制定房屋安全应急工作方案,指导、监督各社区房屋安全应急工作落实。
2.1.3各社区职责
全面负责本辖区房屋安全应急工作,接受街道办事处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指导和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各社区负责组织本办事处辖区日常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单位、使用人)及时排险解危;报街道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负责应急物资落实和保管。当出现险情后按照街道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部署,全面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受灾居民疏散,撤离。落实应急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实施。
3、预防与治理
3.1预防
各社区对辖区内房屋安全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人),对不能判定危险性等级的可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上报街道城管科备案。
3.2治理
各社区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应及时组织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人)进行维修治理,或动用已归集的房屋维修资金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房屋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对尚未归集房屋维修资金且房屋产权人确无能力治理解危的危险房屋,社区应及时上报街道申请解危资金进行治理。对依靠街道财力难以进行治理的危险房屋,由街道及时上报区政府,申请危房抢险解危资金进行治理。
4、预警及应急响应
4.1 预警及预警级别
根据突发房屋安全事件等级、紧急程度和严重性,突发房屋安全事件的预警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等4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为标志进行预警。突发房屋安全事件预警级别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般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房屋安全事件。
较大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房屋安全事件。
重大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房屋安全事件。
特别重大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房屋安全事件。
4.2 应急响应
发生房屋安全突发事件时,房屋所有权人(受委托管理人)或其他人应立即向房屋所在地社区报告,社区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向街道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街道接到报告后,要按照本街道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街道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及各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并随时向区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抢险工作进展情况。
5、紧急处置
5.1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房屋所有权人(受委托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积极开展自救、互救,迅速报告社区,并按照社区的指挥迅速疏散。
(2)各社区要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并根据需要和进展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
(3)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应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处置工作,不得擅自行动或拒绝推诿,延误抢险救援。
(4)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抢险救援工作。涉及抢险救援的所有审批手续,要一律从速从简办理。
(5)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和支持房屋安全应急工作,紧急情况下,街道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可临时征用社会物资使用,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6)各社区要做好受灾群众安抚工作。
5.2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人员应根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对抢险现场和抢险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5.3群众的安全防护
各社区要及时疏散、转移群众,做好治安管理工作。要对事发地及周边群众安全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确定应急避难场所,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实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
6、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具体工作由房屋所在地社区负责。需要向街道申请危险房屋抢险拆除资金的,按照《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2012年市政府第206号令)及相关规定执行。
(2)各社区要配合街道办事处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房屋拆迁、维修等善后工作。
(3)参加救援的科室和社区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救援资料,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
(4)有关社区和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7、总结与评估
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在应急处置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街道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8、保障措施
8.1建立预警预报和抢险信息联络体系
建立房屋安全预警预报和信息联络体系,并充分利用110报警、120急救等应急报警资源实行联动报警。各社区负责收集整理辖区内主要房屋产权单位、管房单位、物业企业联系电话,编制社区级信息联络网,报街道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加强危险房屋治理
各社区组织本辖区内的房屋产权人和单位后勤、物业、学校等单位对自有、自管危险房屋进行综合治理,采取必要的维修加固措施及时排除险情。
8.3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各社区组建一支不少于5人的房屋安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具体组建单位和人员由各单位自行规定。组建单位要为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8.4保障应急资金和应急物资供应
街道财政所要保障抢险资金充足并及时拨付,保证房屋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街道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要组织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协调抢险人员、工具、车辆,及时投入抢险工作中。
8.5完善技术支持
街道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和完善房屋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危险房屋鉴定、修缮、治理和应急处置、救援等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加强对各级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应急处置能力。
8.6责任与奖惩
房屋安全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房屋安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房屋安全应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应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的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或所涉及的机构和职责发生重大改变,或已不适应实际工作时,及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修订。
9.2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汝河路街道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