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机关各科室:
现将《中原西路街道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17日
中原西路街道地震应急预案
根据《河南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17年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豫震救发〔2017〕2号)、《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关于乡镇及有关重点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报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郑州市地震局关于加快推进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郑震文〔2017〕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生命第一的理念,规范地震应急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应急机构
(一)成立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李文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曹真信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李进坡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张跃玺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郭 志 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员
陈 霖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员
张晓梅 办事处副主任
刘宇红 办事处副主任
韩金山 街道人武部长
刘 伟 街道司法所所长
王宇航 街道副科级干部
苟 崴 街道食药所所长
成 员:各村(社区)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根据上级的安排或灾情确实应急方案,组织实施《中原西路街道地震应急方案》,向区政府报告灾情,视灾情提出请求上级支援的建议;协调各科室、村(社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上级指示承担其他工作。
(二)成立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相应的工作小组
中原西路街道地震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办,由吴楠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各单位、社区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收集、汇总、上报灾情;承担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程序
1、自行启动。地震事件发生后,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居)委会,机关各科室立即按照预案自动实施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及时处置辖区内的突发事件。
2、社会参与、协同行动。各村(居)委会,街道各有关科室及辖区单位在地震应急工作中,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在处置地震灾害中,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力军作用,充分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全面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3、地震应急防御措施。接到区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后,即可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立即做出应急反应。
4、应急响应。由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召开辖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通报震情和灾情。根据灾害程度和灾区的需求,主要决策和处理下列事项:
(1)根据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上报区政府,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视情况向区政府提出启动上一级地震应急响应的建议或支援请求。
(2)加强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区防震减灾工作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掌握震情发展趋势以及震后趋势判定意见。
(3)根据震情、灾情以及救灾工作需要,及时部署并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地震应急工作,重点搞好灾区的人员抢救、工程抢险、灾民救助及安抚等工作,同时根据需要,组织各科室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四、 应急程序
(一)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
1.当我辖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时,在获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时间,指挥长、副指挥长应迅速到达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抗震救灾工作,并于立即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2.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部办公室在最短时间内将地震发生的信息及震情概况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地震局。
3、迅速了解汇总震情、灾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
4、迅速开展灾区抢险救灾,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5、迅速组织、调集抢险救灾人员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临震应急处置反应程序
1.召开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通报震情,研究、布置本辖区的防震工作。
2.成立和派出防震监督检查小组,赴临震预报区检查督促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3.遵照区政府指令采取临震应急期社会治安管制措施。
4.按照区政府发出的避震疏散公告,向预报区城居民发布避震撤离指令。
5.协助市有关部门和电力、通讯等单位对预报辖区内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抗震防范或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6.协助公安部门加强预报辖区内社会治安管理,组织社会和企业治保力量加强大型、重点企业(商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7.协助区有关部门在预报辖区内广泛宣传防震、避震知识,及时平息地震谣传、误传,维持社会安定。
8.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前期准备工作。
(三)有感地震处置反应程序
1.在获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时间,指挥长、副指挥长应迅速到达抗震救灾指挥部待命,并于立即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2.各组分管指挥立即通知本组成员单位,迅速到达抗震救灾指挥部待命,最晚不得超过5分钟。
3.指挥部办公室应在最短时间内,将有感地震发生的信息及震情概况上报区政府和区地震办。
4.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授权,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最大可能地稳定社会;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宣传有关地震、防震知识,及时发现和平息地震谣言。
(四)地震谣传应急处置反应程序
发生地震谣传时,应立即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并会同区地震办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四、应急结束
(一)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
当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挥部须对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经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结束应急救援行动,并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动员或调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二)临震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须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报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领导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三)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事件
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得到批准后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四)震后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需将应急处置的总结及时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将有关资料备案。
五、其他
1、各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无论何种原因缺岗,其他负责人迅速依次递补。
2、对抗灾抢险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渎职、失职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