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辖区各单位:
根据街道办事处的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深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一)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深化对客运车辆挂靠运营整治、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行动、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按批准路线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二)交通运输:重点是整治客运、货运、危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落实长途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校车、公交车、出租车等专项整治以及GPS安装和动态监控情、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危险路段、危险桥梁和隧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以及水上交通安全整治等情况,严格落实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和客车客船非法营运等行为。
(三)建筑施工:重点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重大工程等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房的指导;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渣土及拆迁建筑垃圾堆场的管理,严防滑坡事故发生。
(四)油气管线:重点是认真贯彻《管道保护法》,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管道隐患治理力度,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完毕。要进一步加大管道保护现场管理,确保降低隐患存量,减少隐患增量,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五)消防: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城乡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大型商场、车站、高层建筑、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严厉整治消防设施缺失及管理不规范行为;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临时安置房、易燃彩板房、居民社区电动车充电、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养老院、幼儿园、午托部、学校等消防安全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六)城市燃气:进一步强化对城市地下管网、施工和城市燃气排查整治,落实燃气、供热、给水、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评估、养护和应急管理等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严格贯彻落实区政府下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重点是落实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监控措施、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
(八)烟花爆竹:严格执行市政府烟花爆竹禁放各项工作制度,严厉打击辖区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存储、销售、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
(九)特种设备:重点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等。
(十)学校: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十一)民爆物品:重点是抓好生产经营单位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现场安全管理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非法从事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民爆物品等行为。
(十二)旅游:重点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对不能保证旅游安全的景点要坚决停止开放;强化对景区旅游车辆、缆车、索道等特种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营;加强对景区食品卫生、防火的监督检查,严防集体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十三)电力:重点是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供电安全和应急保障等;加大对工业、民用、公共场所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
其他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相关单位组织全面排查,区安监局进行重点抽查督查的方式,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和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继续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督机构和管理方法手段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各社区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件、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查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公开曝光。
(三)提前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汛期历来是危险化学品、道路和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时期。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提前做好汛期前各项准备工作。
(四)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要坚持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要进一步健全与相关管理机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五)强化督查检查。区政府督查检查组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和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大检查工作期间,各社区于每月19日前向安监办报送一次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于2017年6月19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安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