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9094164/2017-00467
  • 中原区三官庙街道办事处
  • 通知
  • 2017-12-21
  • 2017-12-28
2017年三官庙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三官庙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相关科室和责任单位:

 《三官庙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官庙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21日  

 

三官庙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原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原政办明电〔2017〕8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政府、区安委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自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3月15日,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以及省、市、区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动员街道各社区(村)、相关科室和责任单位,深刻吸取近期市内外事故教训,在岁末年初、“双节”及“两会”期间,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大检查活动取得的成果,努力实现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在全街道各社区(村)、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百日行动。重点对建筑施工、消防、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学校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整治内容

主要是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方面。重点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治理、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以及“三管三必须”要求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整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由安监办负责牵头,重点是落实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情况,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条件,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监控措施、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

(二)消防:由安监办负责牵头,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城乡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大型商场、车站、高层建筑、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养老院、幼儿园、午托部、学校等消防安全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三)建筑施工:由城建科负责牵头,重点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产业改造园区、产业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重大工程等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同时也要加强对渣土及排土场的管理,严防滑坡事故发生。

(四)工贸企业:由经发办负责牵头,重点是抓好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现场安全管理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非法从事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民爆尘毒等行为。

(五)学校:由社事办负责牵头,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各牵头科室、各社区(村)要结合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实际特点,认真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各单位统一组织、行业部门分头实施,街道办事处综合督导。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各社区(村)、责任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整治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18日)。各社区(村)、责任单位要结合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着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着力做好前期未整改到位隐患的治理工作,同时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边查边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行动整个过程。每周三前向街道安监办报送本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2018年1月16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3月10日)。各社区(村)、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每周三前向街道安监办报送一次隐患整治整改情况,2018年3月9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四)总结阶段(2018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各社区(村)、责任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整治百日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2018年3月10日前,向街道安监办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办事处主任李娜为组长,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赵嵩鹏为副组长,牵头科室负责同志及其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指导、协调百日行动相关工作。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结合现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领导,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社区(村)、责任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全过程。同时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深入基层报道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曝光。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社区(村)、责任单位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辖区内,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点查看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大整治攻坚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社区(村)、责任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注重行业部门协调联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督促检查。办事处将成立综合督导小组,采取、周交叉巡查督导机制,对各社区(村)、责任单位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在百日行动期间,每周开展督导巡查,深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活动,确保百日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严格责任追究。各社区(村)、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要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成效作为安全责任意识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等手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牵头科室、各社区(村)、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凡是街道各社区、村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2起以上一般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资格;凡是整治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联 系 人:安监办  段磊  王刚  宋玉清 

联系电话:6763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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