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居委会:
现将《中原西路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18日
中原西路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按照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工作部署,街道决定,自2017年9月至12月,在辖区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孟建柱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依据《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5号),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过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有效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推动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三、工作步骤
综合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8日前)
各村委会、各居委会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治理工作职责。
(二)全面排查阶段(9月9日至9月30日)
各村委会、各居委会组织各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附件1)。街道安监办将成立检查组,逐个社区、逐栋建筑开展排查。
(三)重点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2月20日)
各村委会、各居委会全面梳理排查情况,按照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31日)
街道成立检查组,对各村委会、各居委会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纳入2017年度街道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完善管理措施,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
重点整治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外墙装饰材料使用铝塑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问题。对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和外墙装饰材料的高层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工程,逐步进行拆除和更换。未拆除前,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设立永久性消防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在建筑外墙动火用电、堆放可燃物和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应与建筑外墙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建筑消防设施
重点整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故障、损坏或停用等问题。对消防设施缺失的,结合改建、扩建工程,督促管理使用单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协议,9月底前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落实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完好有效。
(三)安全疏散设施
重点整治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缺失、损坏等问题。对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增设室外疏散楼梯。对疏散楼梯、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全部进行清理。通向屋面的出口,严禁锁闭并应能向外开启。对防火门损坏或拆除的,及时维修安装,并设置永久性警示标志。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缺失的,责令限期安装到位。对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被占用的,责令恢复原有功能。
(四)管道井
重点整治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等问题。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的,责令使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严密。对电缆井、管道井防火门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责令更换。
(五)电气燃气管理
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等问题。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清理高层建筑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检查电气设备荷载,保障消防用电负荷,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保障措施。排查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确保敷设、安装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落实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动用明火作业时,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六)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重点整治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停靠登高作业等问题。对设置在消防车通道上的违章建筑、隔离桩以及违规停放的汽车,应及时拆除、清理。对高层公共建筑设置的影响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防盗窗等,应予以拆除,并在外墙设置灭火救援窗和排烟窗。
(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主体责任不落实,物业企业不履职等问题。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逐级岗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等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超高层建筑要实行更加严格的火灾防范措施,从严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检查
1.组建排查队伍。街道安监部门对辖区治理范围内的高层建筑逐一开展检查。
2.开展集中检查。根据辖区高层建筑分布,制定排查工作计划,以本辖区为基本单元,逐条街道、逐栋建筑开展检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边培训,对所检查的每家单位,逐一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组织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3.做好登记移交。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登记,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建立工作台账(附件2)。
(二)依法整治火灾隐患
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上报区政府相关职能单位,依法实施责令“三停”、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强力督促整改。
(三)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1.推动自我管理。发挥注册消防工程师、建构筑物消防员等社会消防专业力量作用,指导高层公共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明确专人担任“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住宅建筑明确责任片区的网格员或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担任“楼长”,细化制定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物防技防。推动高层建筑广泛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装置,老旧高层住宅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简易喷淋系统,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将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联入系统,对重点部位、关键设施和电气线路运行状况实行24小时监控,并纳入“智慧城市”管理,切实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预警能力。
3.建强微型消防站。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根据建筑规模,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设有大型城市综合体的高层建筑,还应在商业部分逐楼层设置消防应急执勤点,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经常进行应急拉动测试,切实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1.建立高层建筑目标人群。将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单位电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纳入互联网信息平台目标人群,定期推送消防安全知识,提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
2.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标牌。在每个高层住宅的单元楼栋入口处、电梯内逐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提示牌,在每个高层公共建筑明显位置张贴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通告》,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橱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3.循环播放高层建筑警示片。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不间断播放高层建筑火灾警示片,提倡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刻制火灾警示光盘免费赠送居民,利用社区广告视频定期播放高层建筑火灾警示片。
4.组织全员培训和消防演练。治理期间,对高层建筑物业的住户、服务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设消防大讲堂、集中培训等形式,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以每栋高层建筑为基本单位,指导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委会、各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专题研究、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人员治理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综合治理实行“实名制”排查,排查、移交和处理都要逐一建立“实名制”台账,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各村委会、各居委会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信息互通、会商研究、联合执法的实体化运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立足源头管控,综合运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手段,从根本上提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防标准。要将本行业、本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重点业务,统筹部署实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街道成立督导组,采取明查暗访基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对高层建筑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火灾多发的街道办事处进行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将直接约谈各村委会、各居委会领导,并在街道通报批评。治理工作期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村委会、各居委会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请于9月6日前报送街道安监办,联系电话:61700965, 9月6日起,每天下午4时前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4);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30日前报工作总结。
附件: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统计表
3、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告
4、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