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天气寒冷、风大物燥,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亡人火灾多发的季节。为动员辖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棉纺路街道办事处决定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辖区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社区、村要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依法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各社区、村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坚持从严问责。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15日前)。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省、市两级将对全辖区工作情况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1.分类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各社区、村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养老院、施工现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和室内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问题。各级民政、消防部门督促养老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巡查检查和冬季夜间值守。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
2.强化社区巡查检查。各社区、村组织开展群租房、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各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电缆井、电表箱等区域可燃杂物,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要对社区内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和检查,并采取定时安排人员巡查、定点帮扶和专人看护等有力措施,确保全辖区火灾形势平稳。
3.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同时强化节庆期间大型活动现场严管严控措施,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对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单位,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治。
4.持续推进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2018年12月底前,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2019年1月底前,组织工商质监、安监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热毯、电暖器、电炉等电热器具行为;各社区、村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5.开展仓储、快递、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11月10日至12月30日,组织对仓储、快递、物流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人员违规留宿,违规用火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督促仓储、快递、物流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6.开展输变配电气设备火灾隐患治理。2019年1月至3月,组织对全辖区运变电站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损坏、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电缆沟道防火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督促运变电站管理单位及时整改隐患问题,落实技防物防措施,提升运变电站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加强对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宣传“七进”和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消防大队组织宣传小分队每月开展不少于20场次的宣传活动。
2.加强安全提示。立冬、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各辖区单位及时通过媒体发布季节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向党政机关干部和街道、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定期推送消防安全提示;重要节假日,要协调通信运营商全面发送消防提示短信。加强道路和小区消防橱窗建设力度,督促沿街单位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高频次播发消防警示提示。
(三)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
1.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面落实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要求,推动符合建立专职消防队条件的企业完善队伍建设和器材装备配备。加强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指导调度,各社区、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提升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和快速反应能力。
2.推进救援机制转型升级。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统筹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将民间救援组织纳入应急调派体系,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2018年底前,消防、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多力量参与、多队伍参加的应急联动实战演练。
(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1.严格管控重点区域。紧盯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两会”等重大活动,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有关部门组织对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以及涉及省、市内的会场、住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严格防范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2.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期间,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3.前置应急力量。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交通枢纽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应急力量和装备实行驻守执勤、巡逻看护,加密布设前置执勤点,确保消防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2018年12月底前,召开一次专题会,研判辖区内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大队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政府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三)实施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各社区、村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有关行业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集中曝光督办。结合全省每月25日集中曝光制度,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各类严重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区政府要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五)依法依规监管。消防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养老院、医院、博物馆、商场市场、建筑工地等高风险场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工作要求
(一)引起高度重视。各社区、村要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正确面对各级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改制重组、职能调整、人员转隶的实际,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出台具体措施保证消防安全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不断档,确保冬春季节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技防物防措施等重大问题,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办事处成立由班子成员任胜昔任组长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行业监管。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全面部署开展行业内部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大培训,加强火灾事故防范,深入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组织联合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四)强化督导问责。办事处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社区、村要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社区、村将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1月17日前报安监办;12月起,每月1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见附件)。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1天内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