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5010/2015-00195
  •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
  • 通知,传销
  • 2015-07-30
  • 2015-07-30
  • 通告
  • 中原汝办字〔2015〕34号
关于印发《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

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街道的实际,为加大打击传销的力度,建立和完善打击、防范传销活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反弹和蔓延。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现将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汝河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30日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平安中原的高度出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市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以社区(村)和学校为单位,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社区(村)防范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杜绝传销活动。

二、创建目标

通过有效措施,使传销行为在我街道得到有效遏制,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最终实现全街道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

三、工作措施

在开展打击传销行动的基础上,各社区(村)要通过推行“五个一”工作法,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最终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目的。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要将办事处、派出所、工商所、各社区(村)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社区(村)要以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为重点,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台”。充分发挥街道、派出所、工商所、社区(村)的作用,把社区(村)内的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社区(村)内的基本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社区(村)要实现对出租房屋的“两清楚”和暂住人口的“四知道”,即: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数、清楚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况,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事、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基层执法部门要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村)要印发给群众“一封公开信”,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社区(村)。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培训、住宿等便利条件。

(四)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之间要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责任书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有效开展。

(五)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各社区(村)要充分发挥宣传机制作用,通过宣传教育手段,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上下畅通,形成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在社区(村)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四、实施步骤

根据省、市、区政府打击传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办实际,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15日至7月底)

各社区、村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采取各种方式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重要性,把社会各个阶层和社区(村)的广大居民都动员起来,让他们都参与到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来,在全办营造浓厚的创建无传销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重点突破阶段(8月1日至:8月底)

在此阶段要把传销活动比较频繁,且多次打击屡禁不止的社区(村)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进行重点突破,要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要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和调动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通过召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命名大会,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使这些社区(村)真正成为“无传销社区(村)”。

第三阶段:全面推广阶段(9月1日至11月底)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要把辖区内所有社区(村)作为工作目标,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方法,把相关部门、办事处、社区(村)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特别是要把相关责任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他们充分参与到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来。同时,办事处要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并纳入年终综合治理的考核办法,确保所有社区(村)真正成为“无传销社区(村)”。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份)

办事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抽调成员单位人员成立检查组,对各社区(村)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辖区内社区的创建工作。对不开展或不积极支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社区、村,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不让传销在我办立足”的工作目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采取得力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按照“重点突破、全面推广、不走过场、确保成效”的工作思路,各相关部门要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五个一”工作法落到实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指导督促,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任务繁重,各职能部门一定要在立足本职、做好工作的基础上,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相互间的协调沟通,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共同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

(四)信息反馈,交流经验。各社区(村)要及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办事处打击传销工作办公室报告,以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全面推进我办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

(五)严格标准,严格考核。各社区(村)要于11月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办事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严格按照《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考核方案》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考核,对不开展创建活动或创建活动不力的社区、村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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