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7089/2016-00117
  • 中原区财政局
  • 采购,政府采购,招标
  • 2016-07-25
  • 2016-07-25
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垃圾站升级改造(增加机位)和垃圾压缩成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垃圾站升级改造(增加机位)和垃圾压缩成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核准,招标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6)076 号,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本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垃圾站升级改造(增加机位)和垃圾压缩成套设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6)076 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段划分:

2.1 招标范围:①:环保型水平垃圾压缩设备采购1套(两机位含专用车1辆),②:8吨级垂直压缩成套设备采购3台(提供设备安装图及预埋件);

2.2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一标段计划供货期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完成供货及安装事宜;

二标段计划供货期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以内提供预埋件及基坑图纸,30工作日完成供货及安装事宜;

2.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满一年;

2.6本项目标段划分为二个;

一标段:环保型水平垃圾压缩设备采购1套(两机位含专用车1辆);

二标段:8吨级垂直压缩成套设备采购3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7采购预算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一标段人民币 235 万元,二标段人民币 13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潜在投标人须为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潜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

3.3、投标人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4、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起至 2016年8月1 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东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五、招标文件发售: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起至 2016年8月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5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经销商需提供);

④企业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须提供近6个月内交纳的,任意1个月即可);
⑤企业近三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年算起);

⑥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格式自拟);
⑦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⑧一标段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同开标地点;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8614821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71-55001511

电子邮箱:rhah168@163.com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招标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招标、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通过资格预审、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