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原区政府会议室音响系统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本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原区政府会议室音响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6)09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用途):郑州市中原区委十一楼会议室会议系统音响设备改造采购及安装;
2.2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调音台、音箱、话筒专用配套线缆等内容,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附件;
2.3采购预算价:37万元;
2.4供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2.5供货及安装期:12天,合同签订后5天内到货,7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潜在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演艺技术设备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潜在供应商须为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潜在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带★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
3.4潜在供应商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3.5潜在供应商须持在有效期内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9月5日~ 2016年9月12 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7:0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5购买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制造商授权书;
④资质证书;
⑤类似业绩;
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 月26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6年9 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8.1采 购 人: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00号
联系电话:0371-67692757
8.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郑先生
联系地址:0371-63976168/63976573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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