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7740/2015-00010
  •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原区分局
  • 信息公开,指南
  • 2015-12-17
  • 2015-12-17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受理机构。本政府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88号

办公时间: 夏    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冬   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联系电话:0371-68612078

传真号码:0371-6861207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88号

邮政编码:450007

电子邮箱:zyzjfj@163.com

二、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

1、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包括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 领导名单;

(2) 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 相关法律法规;

(4) 人事任免;

(5) 财政资金;

(6) 依法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2、公开形式

对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公开方式:主要通过中原门户网、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局机关各相关单位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并提交给信息员;信息员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1、提出申请

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原门户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报送即可。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交至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原区分局。

(2)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直接申请。

(3)口头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2、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收费标准。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