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6932/2014-00026
  • 郑州市中原区房产管理局
  • 规范性文件
  • 2014-07-11
  • 2015-12-18
中原区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据中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任务分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6月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践行可持续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我局2014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责任落实,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生产文化,推动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管理房屋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  长:朱永建
    副组长:张  丽   闫增臣   闫丙杰   高  瑞   杨冬梅
            崔  斌
    成  员: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地点设在局房屋安全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房屋安全管理科科长罗建平担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事务。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到30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6月1日前)
    召开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就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动员部署;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局属相关单位也要分别召开会议,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作具体安排。
    (二)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2日—8日)
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全局干部职工和住(商)户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伤逝》、《职责》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技能、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和住(商)户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6月9日—15日)
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汛期期间的排(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过排查、整治活动,促使我局安全生产环境得到改善。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登记在册,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整改、消除,“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6月16—22日)
根据我局制定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一次实质性的实战演练,增强干部职工的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起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灾、救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根据演练评估、修订预案。
    (五)积极参加区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咨询日等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并抓细、抓实、抓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突出重点,及时整改。局属各单位要全面细致地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易发生事故的房屋,要实施重点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工作。
    (三)总结经验,报送信息。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积累经验,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做法逐步转化为长效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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