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省五建社区
适用范围:
辖区居民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章 ;
2.《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郑政〔2014〕30号);
申请材料:
1.《郑州市中原区临时困难救助申请表》2份(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相关事实);
2.村(社区)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4.因病住院的需提供医院发票、入院证、出院证、诊断证明、病历首页,均为原件;
5.因灾的需提供家庭财产损失清单和相关证据,家庭财产入保的,需提供保险部门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书;
6.因意外事故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证明材料;
7.低保低收入家庭需提供低保证和低收入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其他需要救助的困难人员,还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8.郑州银行卡或存折号(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1-67869553
投诉电话:
0371-61290105
办理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00号院
公交线路指引:
287路下车向北50米路西院内
结果领取方式(可选择):
银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