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省五建社区
适用范围:
辖区居民
事项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2、《民间纠纷处理办法》(1990年4月19日发布施行)第七条 当事人提请处理的民间纠纷,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受理。跨地区的民间纠纷,由当事人双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协商受理。 第十五条 处理民间纠纷,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时,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居住证明
2、填写调解申请书
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1-67869553
投诉电话:
0371-61290105
办理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00号院
公交线路指引:
287路下车向北50米路西院内
结果领取方式(可选择):
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