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市场街社区
适用范围:
辖区居民
事项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依据:
1.《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7月14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任务:(一)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发放计划;(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作;(三)为育龄夫妻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和随访服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经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务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12月29日发布)第四条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中的“乡级”包括乡(镇)和街道办事处。
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申请计划生育药具)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1-61290109
投诉电话:
0371-61290112
办理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前进路30号
公交线路指引:
203、919、216、B12、B13,地铁1号线、5号线五一公园站D出口下车沿建设路向西200米东南角
结果领取方式(可选择):
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