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市场街社区
适用范围:
辖区居民
事项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八十号公布 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2.《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76次部务会审议通过,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材料:
1.《劳动纠纷协调处理申请表》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1-61290109
投诉电话:
0371-61290112
办理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前进路30号
公交线路指引:
203、919、216、B12、B13,地铁1号线、5号线五一公园站D出口下车沿建设路向西200米东南角
结果领取方式(可选择):
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