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809/2021-00027
  • 中原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法治政府建设
  • 2021-03-31
  • 2021-04-01
中原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之际,也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中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以及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要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2020年,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区委书记乔耸同志、区长李晓雷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区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为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我区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制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并进行任务分解,压实各级责任,划定完成时限。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结合地方党政机构改革实际,及时调整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将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党委工作机关纳入领导小组,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凝聚法治共识,形成同心同向的长效推动机制。三是推动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等一系列重要举措、重大活动,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着力提升各级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一是树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正确导向。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研判卡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二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三是加强法治培训。全区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次2期,累计培训200余人次,并在公务员培训中,专门设置法律法规学习、测试模块,取得较好成效。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从关键环节入手重点突破

 我区积极探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抓住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等关键,抓重点带一般,抓要害求突破,努力推动开启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持续强化以“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的作用发挥。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实际,制定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及评分标准,对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等47个单位进行了考核,通报了考核结果,并及时下发了核实整改通知,反馈存在问题。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通过培训、考试,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全年共办理执法证件812件,收回执法证件905件。

三是加强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和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全年共收到具体行政行为备案154969件,其中,行政许可21161件,行政处罚2981件,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案件48件,审查相关问题10余项。

四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一方面,探索法律风险防控。建立了我区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确定区城管局等3个单位为试点单位,通过行政机关梳理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划分违法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以“执法体检+指导防控”为我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另一方面示范引领助力提升。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引领带路作用,确定区市场监管局等执法单位为培育对象,为其他执法单位梳理总结可借鉴、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激发和调动了全区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创评积极性。

五是用好督察“指挥棒”。督察重在压实主体责任,自上而下传导外部压力,我区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2020年共开展了1次全面督察,1次专项督察,倒逼各单位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

(三)加大规范政府行为力度,提升政府履职法治化水平

我区坚持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改革,努力推动把更多的政府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增强各级各部门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扎实走好决策前的各项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76条。规范和督促依申请公开,规范办事流程,完善标准,全年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41条。

三是持续强化公开解读回应。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通过文字、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充分做到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四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进一步将“三项制度”融入我区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固化到各种执法行为之中,实现行政执法实体、程序、结果正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强化合法性审查,为行政行为提供法制保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全年受理规范性文件备案9件,实现审查备案全覆盖。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9件,做到 “有件必备”。二是加强具体行政行为审核。加强对合同形式规范性与合同内容合法性的审查,全年对区本级21件合作协议或行政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六是统筹开展各类专项清理工作。围绕证明事项、优化营商环境、机构改革、《民法典》等重要改革任务,开展4次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一网通办”全面提速。108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网办理,“最多跑一次、网上可办”事项均达到100%,办事总时限压减87%;“互联网+监管”覆盖率全市排名第一,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率市内五区第一。185个事项可凭身份证“一证简办”;绿东村街道作为全市“就近办”(街道)试点,率先推出“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站,250项政务服务事项整合下沉到街道大厅,实现“就近办、自助办、双休日无休办”;企业开办在全市率先实现“一日办结”的基础上,继续提质增效,92.88%的企业设立登记实现电子化;“小原帮办”政务服务被评选为2020年郑州市政务服务十佳创新案例。

二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出台《中原区营商环境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推进方案》《中原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区政府网站开通“信用中原”专栏,目前已在“信用郑州”网站上传信用相关信息2228条。我区4家市场、66家企业、29家商户分别被授予了中原区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商户称号;积极开展“信易购”、“信易教”、“信易阅”等“信易+”活动和诚信职工、诚信工商户、诚信企业等诚信创建活动;在招投标等各种管理事项中开展信用核查,推行信用承诺工作。建立健全修复机制,共举办信用修复培训班5期。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坚持复议为民,降低行政诉讼风险。我区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原则,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积极化解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争议,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84件,受理78件,不受理6件,审结104件。复议引起的诉讼有6件,其中3胜诉,1件撤诉,2件正在审理中。已审结的行政复议决定结果:驳回79件,维持9件,撤销3件,责令限期履行2件,撤销重作1件,终止10件。同时行政复议案件的败诉率较往年有所下降,当事人满意度高。有效纠正了一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形象,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是加强行政诉讼,树立法治政府形象。第一,完善行政应诉制度,使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有规所依,有序进行。第二,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调解活动,案件结果败诉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第三,强化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全区各行政机关的涉诉情况,协助法院对涉诉部门和当事人进行调解。第四,做好行政应诉指导工作。随时了解涉诉部门应诉工作进展情况,要求涉诉部门及时组织答辩和对证据材料整理提交,督促涉诉机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我区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276件,多为房屋拆迁引发,部分案件涉及时间长,利益纠纷复杂,处理难度大。目前已办结223件,败诉案件25件,败诉率11.21%,较2019年的17.8%有较大降幅。自2020年9月15日,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委员会成立以来,人民法院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48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37件,出庭应诉率77.08%。较之前的出庭率7.5%上升69.58%。

三是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现有8名工作人员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均为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5人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六)完善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自觉把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我区各级民调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4211件,调成4103件,达成口头协议1621件,形成卷宗2482件,调解率达到100%,调成率达到97%,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案件。

(七)府院联动,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顺中原”纠纷调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拓展和深化“息事无讼”理念,将诉前调解挺在前面,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调处机制和行政争议化解机制,2020年9月15日,中原区政府被河南省高院确立全省首家府院联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试点单位,我区随后成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委员会,经过五个多月的运行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组织召开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会议。由区长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区长和区法院院长任副主任,研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与承办法院共同选取典型案件,共同研究、逐一化解。截止目前已邀请省高院、市中院、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中原区法院法官来中原区政府研讨案件89起,成功实质性化解79起行政争议。

三是及时有效化解纠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领域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府院联动”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可以有效解决村民的实质诉求,也使得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既有效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行政资源和诉讼资源的浪费。

(八)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我区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除要求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等47个单位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外,区政府也聘请4位专业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利用政府法律顾问独有的专业、经验和实践优势,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审查、重大项目推进、合同签订、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真正让法律顾问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和保障,实现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提高了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确保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在机制创新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方面,区政府法律顾问也都积极参与,献言献策,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九)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我区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突出普法精准度和影响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一是学习贯彻落实 “两个法规文件”。将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简称“两个法规文件”)作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常务会议和办公会对 “两个法规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分部门分系统的轮训,全区812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网络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二是扎实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学习《民法典》,大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举办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分专题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十)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我区坚持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听取政协的协商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坚持执法信息对外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执法教育,引导执法者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的理念,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还需要不断加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我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稳扎稳打、梯次推进;认真做好法制审核、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切实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区高质量高标准发展,为加快建设“四个中原”,打造以郑州中央文化区为引领的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先行先试”,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上下功夫。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区作为省高院确立的全省首家“府院联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试点单位,先行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二)精进法律服务,在“参谋顾问”上下功夫。打造一支“敢于说行,善于说不行”的法治工作队伍,改进工作方法,“问需”于各单位,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三)压缩执法空间,在“执法标准”上下功夫。对执法主体职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细化规范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自由裁量基准,压缩执法权力的弹性空间。

(四)强化责任意识,在“关键少数”上下功夫。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通报约谈制度,定期对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下发提醒函、及时约谈、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全区通报批评。

(五)筑牢法治信仰,在“领导干部”上下功夫。一是推动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场景式教育方式,凝聚依法行政共识。二是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职能,对薄弱环节如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对症下药,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业务条线内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本领域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树立从立法本意处理问题的思维。

(六)凝心聚力,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上下功夫。示范创建重在树立标杆,自下而上激发内生动力,我区将综合研判创建形势,提出创建综合示范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逐项检视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痛点堵点,努力打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原样本、中原模式。及时协调解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法治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解决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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