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原政〔2020〕4号)规定,《中原区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已征求意见,一是向文件涉及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1月22日—1月31日;二是通过中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1月31日—3月2日。
截至3月2日,共收到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7条:其中区财政局提出修改意见1条,街道办事处提出建议1条,窨井盖产权单位提出建议5条,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未收到有异议的反馈意见,对于区财政局提出的部分修改意见我们予以采纳并修改,对于街道办事处及窨井盖产权单位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合理采纳。
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窨井盖专项治理经费资金保障方式、治理主体、窨井盖类型及属性、施工方式、更换标准等方面。被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做到建管并重,按道路管理层级,“一环十横十纵”道路、新建道路涉及的各类窨井井周病害(如井周碎裂、沉降、凸起等)治理资金按照(郑政文〔2020〕111号)文件要求执行;区管道路的各类窨井井周病害(如井周碎裂、沉降、凸起等)治理由区财政出资;窨井本身病害(如井盖缺失、破裂、盖框差超限、跳板异响、井筒破损等)由产权单位出资治理;产权不明窨井病害由区财政出资治理;随道路改造、道路大中修更换窨井盖,由产权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窨井盖,安装施工费用纳入道路改造、道路大中修工程预算;PPP模式运营管理道路涉及的窨井盖治理提升参照(郑政文〔2020〕111号)文件要求执行。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局委、各有关单位要区分情况,对本次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确需区财政出资治理费用编列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确保窨井设施出现安全隐患,能够及时予以修复。
部分被合理采纳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意见内容属于贯彻落实中各单位内部日常管理工作方面的,二是部分意见与治理相关规定标准相冲突。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