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809/2025-00025
  • 中原区人民政府
  • 工作规则
  • 2025-04-27
  • 2025-05-13
  • 通知
  • 中原政〔2025〕3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郑州中原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于2025417日召开的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54月27        

 

 

郑州中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郑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区政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及郑州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区政府工作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胸怀“两个大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各领域。

 

第二章  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

 

四、区政府由区长、副区长、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局长主任组成

五、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政府工作,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工作;受区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根据统一安排,代表区政府进行外事活动。区政府党组成员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处理分管工作,或协助区长、副区长开展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在区长领导下,组织落实区政府决定的事项和区长交办的事项。

区长外出期间,区长委托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主持区政府工作。

副区长外出、休假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履职的,由副区长向区长请假,并由区长委托一名副区长、党组成员或班子成员代行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公务接待、处置突发事件等职责,代行审签紧急公文。

六、区政府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中原实践

七、政府各工作部门实行局长、主任负责制。

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全面履行相关管理职能统筹研究部署本领域本行业工作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第三章  工作原则

 

八、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工作要求。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健全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

九、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坚持依法行政。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十一、坚持科学民主。强化系统观念,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充分评估论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后评估,不断提高决策质量。

十二、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一切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流程优化、模式创新,不断提高政府效能。

十三、坚持清正廉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廉洁从政规定,勇于自我革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加强廉洁政府建设,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第四章  监督制度

 

十四、区政府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自觉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区政府各部门要依法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和时限并主动公开办理结果。

十五、区政府及各部门公职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区政府及各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向区政府报告。

十六、区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有关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七、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区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督促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五章  会议制度

 

十八、区政府实行区政府全体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区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区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十九、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和各工作部门局长、主任组成由区长召集和主持。区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讨论决定区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部署区政府的重要工作。

区政府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街道办事处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十、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党组成员、班子成员组成由区长召集和主持。区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委、政府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

讨论向政府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

讨论需提请区委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工作报告和议案区政府全体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

讨论涉及全局的重要规划、重点项目、重大政策性问题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要求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

审议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六)讨论财政预决算,国家、省、市下达的重点转移支付,重大财政资金分配及追加预算支出,重要资源配置和国有资产处置;

(七)其他需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通报的重要事项。

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召开1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十一、提请区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长、分管副长、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提出政府办公室汇总后,按程序报长或分管常务工作的副长确定;会议议题由分管副区长签批。区政府全体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的组织工作由政府办公室负责。

政府全体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文件由议题汇报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区政府办公室各分口审核把关。会议文件应全面准确反映议题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逻辑严密条文规范用语准确行文简洁。

二十二、政府全体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的议定事项,政府办公室起草按程序报长签发。区目标评估中心负责对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进行督办。

政府全体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印发的文件原则上须在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印发。

政府全体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布。

二十三、政府根据需要召开区长办公会议和区政府专题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由区长或副长召集和主持研究中央、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转办或委主要领导同志交办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专项会议国家部委、省直、市直部门行业性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部署重要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及重点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处理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与议题相关的政府领导同志、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编印议定事项,由分管副长审核长签发。

政府专题会议由副、党组成员或副、党组成员委托班子成员召集和主持研究、协调政府工作中的专门事项。议题由主持召开会议的副、党组成员、班子成员确定与议题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区政府专题会议根据需要编印议定事项,副区长、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召开的区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由各分管副区长签发。

会议组织工作由政府办公室负责。议定事项原则上须在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印发。

二十四、政府会议决定事项需提请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由该议题主汇报单位根据区政府会议确定意见代拟汇报材料,由分管副区长审核后按程序报区委办公室

二十五、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长召开的其他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政府领导同志、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参加。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的需向长请假。其他参会人员请假应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履行手续经同意后由政府办公室向长报告。

参会人员不能出席副、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召开的会议需请假的政府公室相应的科级干部或工作人员向副、党组成员、班子成员报告。

二十六、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严格遵守精简会议的有关规定。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控制会议规模、规格提升质量效率。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部门的工作会议兼任部门负责同志的参加本部门会议除外。

减少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陪会。各类会议要充分准备,严肃会风会纪,提高效率和质量。

严格控制和规范重大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纳入预算管理。

二十七、长的公务活动由政府办公室统筹提出建议政府办公室主任签报长。涉及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时参加的会议、活动等方案政府办公室与委办公室提前沟通对接政府办主任报分管副长审核后长签报委审定。

、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公务活动需报长审批的政府办公室服务领导同志的室提出拟办意见政府公室分管科级干部报分管副、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审核后政府办主任签报长。

未经长批准、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不出席各种节会、展会和节庆活动不出席非兼职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二十八、政府建立学习制度一般两个月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学习活动由长主持,区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主题由长确定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委工作要求增强知识本领、提升履职能力学习采取领导同志自学交流、集体研讨安排部门负责人汇报或邀请专家作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加强学习的表率,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建设学习型机关。

 

第六章  公文处理

 

二十九、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向政府报送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循行文规则和程序。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未经批准不得越级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除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涉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拟提请委有关会议审议的事项内容主要涉及政府职责且牵头起草部门为政府部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按程序报政府履行相关审议或审批程序。

拟提请以委、政府或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文的文件稿内容主要涉及政府职责且牵头起草部门为政府部门的起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履行联合发文预审程序委办公室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按程序报政府履行相关审议或审批程序。

三十、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提请政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公文必须遵守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论证涉及各街道办事处或部门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公开征求意见对争议较大的重要事项应充分评估、慎重决策。

三十一、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报送政府的请示性公文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必须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由主办部门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或联合报政府审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当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后报政府决定。

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部门另有时限要求外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的应当主动与主办部门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逾期不回复视为无不同意见。

三十二、对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报送政府审批的公文,区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审核把关提出办理意见。涉及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府公室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核。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事项分管主办部门的政府领导同志应牵头加强协调。政府公室科级干部协助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做好协调工作。

公文及办理意见由政府办公室按照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呈批涉及多位领导同志的事项应根据需要呈送政府其他有关领导同志核批重大事项报长审批。

三十三、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下发的中原政文件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报告政府、委报送的上行文政府各部门等不相隶属机关商洽重大政策性事项的文件人事任免文件长签署或签发。

三十四、以政府名义制发的其他公文由副、党组成员、班子成员按分工签发。政府有明确要求的属于综合性、全局性事项的或副、党组成员、班子成员认为必要的长或负责常务工作的副长签发。

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涉及政府工作的公文由分管副、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审核同意(可在拟发文件或部门的提请文上签字)后,区政府办主任签发。

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重要公文按规定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三十五、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决定、命令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合法性审查。

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由政府发布决定或命令或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政府未经政府授权,区政府各部门不得向街道办事处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街道办事处提出指令性要求。

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审查中发现存在与上位法抵触、规定不适当或超越权限、程序违法的应当依法责令纠正或由政府予以改变、撤销。

三十六、政府及各部门要精简文件简报。实行发文计划管理、总量管控从严控制发文规格和文件篇幅坚持“短实新”文风加强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属部门职权范围内事务、应由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的不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凡法律法规规章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分工方案原则上应与文件合并印发不单独发文。每个部门原则上只向政府报送1种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机关信息化应用和保障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加快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

 

第七章  工作落实

 

三十七、政府要自觉对标对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委工作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研究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报告办理进展确保见到实效。政府领导同志要亲力亲为抓落实指导、推动、督促分管领域和部门加强协调推进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十八、政府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市委、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措施强化协同配合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三十九、政府及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作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严格计划、备案管理创新督查方式加强统筹规范、联动协同强化督帮一体、督服联动、督调结合增强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重复督查、集中扎堆减轻基层负担。

区目标评估中心要加强对全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指导。

第八章  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

 

四十、政府及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政府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四十一、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多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实地调研掌握实际情况了解民情民意研究解决问题。要积极为基层服务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十二、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涉及中原区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必须向委请示报告。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向政府请示报告工作。

政府各部门工作中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行政措施应向政府请示报告。政府各部门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政府各部门向委报告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应先向政府报告紧急事项可同时向委、政府报告。

四十三、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省市工作部署和委、政府工作要求不得有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委、政府工作要求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政府领导同志考察调研、出席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规定要求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规范新闻报道。政府领导同志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政府领导同志代表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副、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出访、出差和休假应当事先报告经同意后履行请假手续和报备手续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离郑外出需先向政府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再履行报备手续。

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等方面的规定坚决反对特权、不搞特权。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团组数量和规模。

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十四、政府工作人员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强化责任担当勤勉干事创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坚持反“四风”、树新风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十五、政府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适用本规则。

四十六、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