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809/2023-00125
  • 中原区人民政府
  • 生态环境质量,计划
  • 2023-12-06
  • 2023-12-22
  • 通知
  • 中原政办〔2023〕14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原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郑州中原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原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6日


中原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郑政办〔2023〕3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守牢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个底线”,严把准入、执法、督察问责“三个关口”,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原。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浓度达到3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6%,重污染天比例不高于1.2%;市控八仙桥断面稳定达标,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郑州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原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重点任务

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制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突出抓好“九大行动”。

(一)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

1.推进空气质量排名进位。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强化多物种协同控制和协同治理,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场标志性战役,推动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为郑州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重点城区排名不进入后20名作出应有贡献。

牵头单位:区攻坚办

配合单位:区攻坚各成员单位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交通运输清洁行动

2.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落实郑州市新能源汽车替代激励政策,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全区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全区新增或更新的环卫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年底前,除应急车辆外,全区渣土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和市政环卫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国有企业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货车运输,场区内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排放标准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生活垃圾、医疗废物运输实行集装箱封闭式运输,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

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城管局、区城建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3.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太阳能高效利用,实施屋顶光伏全区推进,加快建设一批“光伏+学校”、“光伏+医院”特色工程,有序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扩大地热能在住宅、医院、学校、公共建筑等区域供暖应用。2025年底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比、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市定目标。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城管局、区城建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农委、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

4.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开展产业集群排查,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分类治理,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能耗水平、燃料类型、污染治理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明确整治标准,制定“一群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境治理水平。推行产业集群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立按效付费、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新机制整体提升产业集群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推动产业集群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通过资金奖补、产能置换等政策措施,推进重点行业限制类生产工艺和装备有序退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五)黑臭水体消除行动

6.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把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坚决遏制返黑返臭。加快全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采取截源控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到2025年,全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区农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六)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

7.建设美丽幸福河湖。按照“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标准,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3年年底前,完成贾鲁河排污口排查任务,并完成80%溯源和50%整治任务;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区所有河流及湖库排污口排查溯源,基本完成整治任务。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区所有河流及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建成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牵头单位:区农委、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七)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行动

8.加强南水北调水环境保护。以环境整治、污染防治为重 点,深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突出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完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湖长体系,按照河湖长职责开展日常管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消除环境风险,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区农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八)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

9. 强化扬尘综合管控。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两个标准”要求,加强施工扬尘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扬尘问题的监管。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提升国省道、县乡道路、城乡结合部和背街小巷等各类道路清扫保洁效果。对城区连片裸露地面、易产尘堆放场所以及废旧厂区等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围挡、苫盖、洒扫或绿化、硬化等抑尘措施,提升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区城建局、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0. 强化分散燃煤污染治理。逐步扩大清洁取暖范围,提升清洁取暖比例。加强居民散煤动态排查,依法依规整治违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散煤的行为,巩固散煤治理成效。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 强化露天焚烧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区、街道、村(社区)、组四级责任体系,定期通报重点时段各街道办事处露天焚烧情况,落实禁烧考核制度,严格执行问责约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措施,夯实禁烧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区农委、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 持续加强烟花爆竹污染管控。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中原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等反馈问题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区督察整改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14.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建立完善问题发现、交办、督办、整改闭环工作机制,以工业企业违法排污和数据造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不到位、“四水四定”落实不严格、“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侵占文物古迹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杜绝问题反复出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区城建局、区农委、区发改委、区文旅体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九)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15.全面提升监测监控能力。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探索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碳监测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城区、功能完善的温室气体自动监测网络。推动建设涉挥发性有机物、总磷、总氮、重金属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6.巩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健全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编制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省环委会《河南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若干措施》,加强监督问效,将本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绩效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完善政策措施。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保信用评价、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保护司法联动、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培训和实践理论研究。支持生态文化作品创作,繁荣生态文学。强化新媒体运用,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通过政策宣讲、科学普及、能力培养等,广泛发动群众,推动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