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7169/2015-00016
  • 中原区审计局
  • 财政,审计
  • 2015-08-06
  • 2015-08-06
中原区201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中原区审计局组成审计组,从2015年3月1日起至5月15日,对中原区201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经区人大审议通过的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全区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286649万元,调整预算为273620万元。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78288万元,为预算的97.08%,为调整预算的101.71%,同比增长6.79%。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9万元。

全区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210603万元,调整预算为242489万元。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54734万元,为预算的120.95%,为调整预算的105.05%,同比增长10.66%。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0207万元。

2014年,全区编制部门预算单位共183个,部门预算总额123609万,当年支出170824万,为预算的138.2%,扣除上级追加资金已申请支付数,仍增支27743万。

审计结果表明,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坚持财政经济和谐发展理念,强化税收征管,财政收支稳中有增。有力支持了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审计分析

(一)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不够合理

2014年,中原区公共财政预算实际支出254734万。其中城乡社区事务、一般公共服务、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占90.44%比重较大;文化体育与传媒、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等占0.97%比重偏小。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今年强化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审计监督,抽查的87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为1163万,支出880万,为预算的75.66%,比上年减少46.2%。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区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收入部分项目编制不准确、不完整。2014年,预算收入部分项目编制不准确、不完整,造成预算收入与实际完成情况脱节。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无预算,实际完成421万;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实际完成2538万,完成率1269%;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实际完成69万,完成率19%。

2.2014年,区财政未按规定在国库设立土地出让金专账,收42215万,拨35439万,余6776万。

3.2014年,区财政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31万,未按要求配套资金609万,合计2040万。

4.改变资金用途。2014年,区财政将上级财政追加的教育费附加,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7万;基建户未按市财政文件要求使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000万,实际用于拆迁补偿。

5.2014年,全区174个预算单位启用公务卡,公务卡结算2654万,占授权支付的3%;现金结算9494万,占授权支付的11%。

6.专户资金管理不规范。截止2014年,区财政专户中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等累计结余5254万,未及时缴入国库;招商引资专户截止2014年底结余99万,银行存款51万,应收款53万,结余未上缴国库;2014年,两免一补专户收3026万,支1440万,支出未按预算执行1586万。

7.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截止2014年底,中西办、林办已竣工在用办公楼以及区国资局管理的岗坡路房产267平方米,未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部分指挥部及其他临时机构未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造成国有资产信息数据不完整。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显示中原区广播电视中心、郑州机械制造产业园管委会两个已注销合并的单位资产,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2015年4月,对3个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存在资产闲置、损坏老化和未及时处理的问题,并有约26万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在对民生资金审计调查时发现,有4所学校2012年或2013年验收的价值32.5万教学设备闲置

8.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2014年,政府采购办采购工程监理、设计等2295万,应采用公开招标而采用其他方式;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897万,支出26879万(不含BT项目),超预算25982万。

(二)税收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经抽查,中原区地税局欠征52家企业各项税款107.06万。

(三)部门预算延伸单位存在的问题

对10个预算单位进行了财政收支情况的延伸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金额占审计总金额的5.9%。共性问题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报销不符合规定、手续不齐全26万;未纳入预算而实施政府采购305万;应集中采购项目而自行采购59万;超限额使用现金支出10万;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99万。另外个别单位存在违反规定长期租用办公用房、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等问题。

四、审计整改及审计建议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审计提出的问题及建议,采取措施,坚决整改。截止目前,地税局已补缴欠征税款及滞纳金113万;非税局已上缴截留的财政资金5070万;部分学校闲置教学设备的问题已移交给其主管部门区教体局处理;三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已移交给区国资局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财政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预算收支的测算方法。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建立健全项目预算执行全程跟踪的动态监控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水平。

(二)建议财政部门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部门要将全部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规范预算支出程序及支付方式,提高公务卡结算率。

(三)建议地税部门针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税源数据库,严格税收执法及税收政策的落实。

(四)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监理,按相关法律规范签订合同,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建议相关单位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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