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中原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从2022年4月6日起至8月5日,对中原区税源管理中心202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原区税源管理中心为中原区财政局所属正科级全供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培育、涵养辖区税源;掌握辖区税源变化情况,对税源结构进行分析;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化,对税源经济工作提供技术保障;为加强财政收入提供合理化建议;组织全区税源管理人员税收业务知识培训。内设机构为:办公室、14个街道办事处财政所。事业编制129名,目前,共有在职人员82名、离退休人员12名。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中原区税源管理中心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
三、审计中查出的主要问题
1、自制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没有验收证明。
3、合同价款结算手续没有合同履行情况。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遵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加强对自制原始凭证的审核,完善物品采购验收、领用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内部控制。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郑州市中原区税源管理中心已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完善了财务手续,制定完善了《郑州市中原区税源管理中心物品采购验收制度》和《郑州市中原区税源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