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碧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提高失独伤残人员特别扶助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A2017028号提案,中原区残联已经收悉,您的提案非常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我单位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此建议高度重视,现汇报一下目前工作状况。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十分关心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先后出台了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据了解,2007年,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出台了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河南省自2007年起,建立并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且2014年,河南省卫计委又出台相关政策,将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680元;并且郑州市60岁以上的失独家庭父母,每人每月还可以领到430元增发的特别扶助金。
因失独扶助金政策是由国家卫计委制定,各级卫计委系统负责具体实施,残联不具备此职能,建议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
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近几年我区开展的针对残疾人的救助项目主要有: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以社区康复站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社会康复,提供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目前开展的救助工作有: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彩票公益金精神病免费服药及住院工作、全区低保家庭的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及防治工作、各类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工作以及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
二、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采取积极的扶持和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我区残疾人创业就业能力。做好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扶残助学工作。
三、残疾人扶贫工作与社会保障工作。大力开展帮扶、就业扶贫、康复扶贫工作;利用春节、爱耳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如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残疾人工作、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居家托养“阳光家园”计划、肢体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和为中心城区持证残疾人购买交通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等一系列“安居”、“安养”、“安行”工程,帮助我区残疾人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以上各项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失独残疾人均可到社区残联申请办理。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