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3857279/2017-00068
  • 中原区商务局
  • 人大议案
  • 2017-10-11
  • 2017-10-11
对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100号 建 议 的 答 复




中原商函〔2016〕6号




签 发 人:李嵘


                                    办理结果:  A   


对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100号

建 议 的 答 复


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建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个别新建小区及周边缺乏价格低廉的农贸市场、餐饮店、百货店等便民配套设施,造成居民就餐、购物、生活不便的问题确实存在。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全力构建“15分钟便民生活圈”,根据《关于中原区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大力开展菜市场、便民站、居住区商业中心等设施的有关建设工作。

我区目前有农贸市场16家,其中3家标准化菜市场,都集中在三环内的老城区,基本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但由于农贸市场建设是以市场化运作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相对落后。市场经营者作为建设和经营主体本,身存在很多不足,市场建设选址不科学,不符合规划、建设、土地不符合相关规定,建设标准低,经营管理不完善,以盈利为目的,无法体现农贸市场公益性。政府大多以资金形式对其进行补贴,不参与市场经营管理,对市场指导有限。商务局也只是对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和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进行指导和申报,本身不参与市场选址、建设和经营,日常也是市场发展中心,工商等部门进行监管。建议农贸市场建设以政府为主体,改变以前谁投资谁受益的建设管理模式。为保障农贸市场公益性,农贸市场和广场、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社会公益事业,由政府主导收回管理权,政府为市场投资建设主体,统一标准建设,委托企业经营,财政补贴,减免租金和管理费。真正实现农贸市场的布局合理,购菜方便,提升档次,环境改善,调节菜价等公益性管理,合理利用农贸市场资源,更好服务群众日常生活。

居住区商业中心我区有大型商场超市18家,其中6000㎡以上综合超市12家。在我区公共服务设施研究——老城区居住片区划分中,将老城区划分成26个居住片区,其中18个商业服务设施基本满足居民需求,12个商业服务设施齐全,2个正进行建设和改造,居住区商业中心不少于1500㎡。但城区内各社区,商业设施的设立和业态划分一方面又市场调节,有需求,就市场,另一方面,新建的大型社区,人口密集度大,有相对成熟的物业,配备有足够的商贸用房,对居民的日常需求可以满足。随着我区城中村拆迁和老旧厂区、小区的改造,新建社区都规划较为完善的社区商业,便民服务设施和相对成熟物业服务。商业中心建设需要整体规划和科学论证,涉及辐射范围、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居住人群、购买能力、甚至是收入水平和文化程度等各方面诸多因素,不是说建就建,是由需求市场,城市整体环境决定。

郑州市早在2010年,为方便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就出台了《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郑文〔2010〕)130号),开展蔬菜流通体系建设,从2011我区先后共新建标准化菜市场9家,升级改造2家,蔬菜早市5个、流动餐车128个,新建和改造社区便利店111家,周末菜市场2处。由于缺乏科学规划和相关部门沟通调查论证,盲目建设,很多定性为违章建筑。承办企业运营成本高,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占道,超时经营,经营环境卫生差,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证,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现基本都被市场淘汰。近几年,郑州市商务局一直开展社区便利店建设,每年新建50家。由丹尼斯、思达、全日鲜等连锁企业根据需求自行选址建设,政府进行指导并予以补贴,社区便利店建设正稳步推进,总体运行平稳,已出现成效。

今后菜市场、便民站建设由企业,居民需求等市场因素决定。政府做好引导,做好部门与企业协调,做好科学规划和论证,对建设管理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优惠政策和补助。积极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更好服务群众日常生活。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你们继续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




                          2016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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