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城管函[2017]04号
签 发 人:周 岭
办理结果: A
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A024号
建 议 的 答 复
王国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原区城市停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城市停车矛盾突出。停车场建设是解决“出行难”和治理乱停乱放乱象的重要举措。自此项工作我区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指导意见。明确了公共停车场建设主要任务、选址审批政策、工作措施。每年初制定年度《中原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专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组织摸排选址。按照土地集约利用、交通疏解、环境影响、经营管理、产业发展等原则,围绕可利用的公共绿地、公园、游园、学校操场、拆迁工地、暂时闲置工地、三环内的驾校、夜市、废品收购站等,进行摸排,挑选出土地权属明确、停车需求大的地块确定为拟建选址项目,积极推动公共停车场建设发展。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由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我区依据总建设任务目标,合理分配各办事处年度目标任务,并制定公共停车场建设考核办法,每周统计各办事处停车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对各单位本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并打分,分数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的组成部分,成为评价各办事处城市工作的重要指标。在年终依据每月考核成绩,确定停车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通过严格督导考核,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积极开展。
针对您所提的相关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中,以“还老账、不欠新账”的原则,努力采取以下措施,缓解我区停车矛盾。
一、充分利用空闲资源,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
1.对新建、改扩建和现有可利用的公共绿地、公园和游园等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
2.按照新建学校规划必须建、改扩建学校视情建、现有学校调研论证后建的原则,对可利用的学校操场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
3.利用拆除道路两侧违法建筑建设平面、立体停车场;利用三个月没有开工建设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以及暂时闲置工地,经平整后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
4.在对老旧片区改造过程中强制性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
5.在储备的土地中确定一定数量的用地,专项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
6.利用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楼院的空余土地建设公共停车场。
7.对三环内的驾校、夜市、废品收购站等闲置土地进行清理清查,凡合同到期的原则上收回并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
8.加大地下人防设施的开发力度,对有条件改造的人防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公共停车场。
二、积极依靠社会资本,推动公共停车场建设
摸排全区规划建设的绿地游园,掌握新建绿地游园的位置、面积、工期、功能等具体情况,综合土地权属清晰、停车需求大的地块,统一打包,向国内知名停车设施制造企业推介,宣讲我区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介绍具体项目情况,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合作模式投资建设大型公共停车场。利用空闲地块,见缝插针建设立体停车场。
三、协调交警部门,加大以管促建力度
严格限制城市主干道及交通流量大的次干道路内临时停车;取消市区公共停车场半径300米范围内的路内停车泊位,并实施硬隔离措施;加大对违章停车管理的处罚力度,推动路内停车向公共停车场有序停放;加大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的力度;加大僵尸车、占道经营、沿街乞讨和乱贴小广告等整治力度;严控拖拉机、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人力架子车和蓄力车等进入市区行驶,实现以管促建。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与政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