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城建函〔2018〕28 号
签 发 人:张海林
办理结果:A
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A016号
建议的答复
杨彬、袁林芳、杨冰、贾志杰、朱前勇、陈玲、郭云超、丁圣芝、程双、鲁玉芬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依托辖区设计单位建设装配式建筑构件设计、研发、制造基地”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相关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工作,装配式建筑是建筑业的重大革新,需要依靠BIM技术和现代工程技术为依托,为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
关于我区对装配式建筑的支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度装配式建筑责任目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完成2018年装配式建筑工作目标任务,我区制定了2018年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工作方案,为推动2018年装配式建筑工作的开展,中原区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装配式建筑年度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中原新区管委会、常西湖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区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建立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明确发展目标,2018年起,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学校、医院、养老建筑等项目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10%,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 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面积。
根据《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度装配式建筑责任目标的通知》,落实我区柳沟便民服务中心等项目不低于38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任务。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建学校、便民服务中心、独立社区用房、商业综合体、集体经济用房等项目,原则上采取装配式建筑。
二、关于扶持和引导辖区勘察设计单位在中原区建设装配式建筑部品构件的设计、研发和制造基地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企业学习、采用、支持BIM技术,依托设计科研单位发展装配式建筑制造业,实施EPC总承包,更好实现投资、质量和工期的控制,进而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
三、关于优先采辖区企业产品和宣传的问题
我区下一步将根据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安排,与辖区企业做好对接,搞好服务,为辖区企业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6月25日
联系单位:中原区城乡建设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朱东鸽 联系电话:56077512
抄送:区人大代表联络委 区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印发